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获批 地域范围首次明确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1-03-15 07:27

  陆域面积约达27万平方公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具体版图首次亮相。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家发改委上报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下称《规划》),首次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具体地域范围,进一步确定了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工、建设布局和先行先试政策。

  《规划》指出,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规划》明确,立足于各地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划分为三大功能区,即东部沿海临港产业发展区,中部、西部集中发展区,生态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区。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确定了“一带、五轴、九区”的网状空间开发格局。“一带”即“加快建设沿海发展带”,“五轴”即福州-宁德-南平-鹰潭-上饶发展轴、厦门-漳州-龙岩-赣州发展轴、泉州-莆田-三明-抚州发展轴、温州-丽水-衢州-上饶发展轴和汕头-潮州-揭阳-梅州-龙岩-赣州发展轴;“九区”即厦门湾发展区、闽江口发展区、湄洲湾发展区、泉州湾发展区、环三都澳发展区、温州沿海发展区、粤东沿海发展区、闽粤赣互动发展区、闽浙赣互动发展区。

  《规划》提出了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保障能力,服务两岸直接“三通”;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规划》还首次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包括福建省全境以及浙江省温州市、衢州市、丽水市,广东省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阳市,江西省上饶市、鹰潭市、抚州市、赣州市,陆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

【责任编辑:钟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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