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将尽快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

来源:新华08网  2011-08-31 16:33

  新华08网北京8月31日电 最近,国内部分机构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城投债券风险给予了关注,产生了较大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指出,目前中国出现政府性债务违约可能性并不大,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城投债券发行制度和防范风险机制,并尽快建立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等。

  出于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担忧,最近投资者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城投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也产生了怀疑。徐林认为,投资者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是成熟的表现,但出于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不合理判断,并进而对城投债券进行唱空或做空,是没有必要的。

  徐林认为,中国还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期,需要为各地的城市建设提供规范的融资渠道。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通过债务融资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可能是一个常态。因此,我们应该建立风险可控的规范化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为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制度保障的融资渠道。

  徐林称,城投债券作为准市政债券仍将是有效的融资工具,但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城投债券的发行期限和利率,与城投公司主要从事回收期长、收益率低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所需要的长期、低成本融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未来应该在制度上作进一步完善,使得城投公司能够发行真正意义上的长期市政债券。

  他表示,要尽快建立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由于中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当前最需要做的是尽快建立政府性债务的监测体系和风险控制标准,将政府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义务的各类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的监控范围,设定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指标和标准,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使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规模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徐林认为,城投债券是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中条件最严格也是最透明的债务,债券发行人是优质的,还本付息也是正常的。应该建立风险可控的规范化地方政府融资机制,为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制度保障的融资渠道。

  徐林表示,当前应尽快建立政府性债务的监测体系和风险控制标准,将政府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义务的各类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的监控范围。

【责任编辑:陈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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