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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5)

来源:农业部网站  2011-09-01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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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加强建设,提升发展新水平

  按照“巩固基础、提升能力、保障发展”的思路,在继续实施现有重点工程的基础上,整合农业建设项目,扩大投资规模,突出加强六个方面的建设。

  一、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针对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水利设施年久老化失修、中低产田比重高等问题,按照统一规划、分工实施、县级整合的原则,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推动县级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统筹推进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十二五”期间,全国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占全国耕地总面积比重明显增加。

  二、切实加强“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建设

  针对新时期“菜篮子”产品季节性、结构性、区域性短缺和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的问题,启动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建设园艺作物生产小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扩大建设规模。在优势产区建设和改造一批国家级重点大型批发市场和区域性产地批发市场,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到2015年,基本实现“菜篮子”产品均衡供应,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国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新格局基本形成。

  专栏8 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1 园艺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在大中城市郊区和蔬菜、水果等园艺产品优势产区,支持建设一批设施化、集约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加强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园艺产品标准化生产。

  2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支持建设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肉鸡和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加强养殖场(小区)的畜禽舍标准化改造,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和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疫病防控等方面的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和规模化。

  3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加快对现有老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支持养殖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机械设备、环境保护设施、水生动物防疫设施、质量安全检测设施等建设。围绕保障大中城市水产品供应,重点发展城市周边和池塘养殖主产区水产养殖,扩大设施养殖面积。发展增殖渔业,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支持发展远洋渔业。

  4 “菜篮子”产品产地批发市场

  支持在优势产区建设和改造一批国家级重点大型批发市场,重点开展信息服务、电子交易、储藏物流、质量安全检测、环境卫生处理等设施;支持“菜篮子”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一批区域性产地批发市场,改善信息服务、质量检测、采后处理等条件,鼓励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和流通加工设施,实现采后快速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和上市旺季入库冷藏保鲜。

  三、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针对农业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薄弱,与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的有关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部署,重点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经营管理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改善服务条件,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能力。到2015年,实现农业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满足广大农民对农业公共服务的需求。

  专栏9 “十二五”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1 乡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在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量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基础上,按照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填平补齐、因地制宜、标准适当原则,改善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控、农产品检验检测、农民培训等设施设备条件。

  2 动植物保护工程

  健全六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快动物疫病区域化建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动物防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四级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重大植物疫情控制和阻截、农药风险评估和监管、植保科技支撑和物化支持等植物保护基础建设。

  3 现代种业工程

  改善农作物育种设施装备条件,支持良种生产优势地区建设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加大西北、西南、海南农作物育制种基地建设力度,完善农作物品种试验和种子检测设施条件;支持与畜禽品种选育相关核心育种场、原良种场、种公畜站、新品种培育场建设,重点建设国家级畜禽品种资源场和种畜性能测定中心;建设水产遗传育种中心和原良种场;建设重要动植物基因资源库及转基因技术转化平台。

  4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各级质检机构检验监测仪器设备,建设部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补充建设一批部级专业质检中心,全方位建设地(市)级综合质检中心和县(场)级综合质检站;构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预警平台。

  5 渔政渔港建设工程

  改扩建或新建一批沿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避风锚地和内陆重点渔港,建立健全海区级和省级渔政基地,购置一批渔政执法设施。

  6 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

  支持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大型复式和高性能农机具,支持适宜地区购置中小型先进适用农机具,改善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农机试验鉴定等公共服务机构条件,建设国家和区域农机化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农业航空站和农航作业起降点基础设施建设。

  7 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设一批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国家、省、县(场)三级“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共享化农业信息综合数据库和网络化信息服务支持系统。

  8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建设工程

  支持产地合作社加强农业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直销网点、社区连锁店和超市专卖场建设;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实施安全生产记录管理,建立合作社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9 农村土地流转和仲裁机构条件建设工程

  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交易平台,改善土地流转市场交易环境;建设仲裁庭审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承包经营权登记流转和纠纷调处管理信息系统和平台。

  10 耕地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肥料田间试验示范基地和土壤墒情监测体系。

  四、加快推动草原等农业生态建设

  针对我国草原退化严重、农业生态脆弱和生物资源衰退的问题,坚持重点突破和面上治理相结合,以北方干旱半干旱草原、青藏高原草原等地区为重点,加大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京津风沙源草地治理工程、三江源草地建设工程和牧区水利工程实施力度,启动实施沙化草原治理工程、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南方草地保护与建设工程。加强草原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力度。到2015年,草原牧业和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养护,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生态屏障功能不断增强。

  专栏10 “十二五”草原建设与农业资源保护工程

  1 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

  建设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区和水生生态修复示范区、加强农业生物资源监测和鉴定评价条件建设,强化农业生物资源保护科技支撑。

  2 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

  建设草原围栏、棚圈,补播改良退化草地,建植人工饲草料地,加强监理监测能力条件建设。

  3 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完善管护、办公和生活设施,配备交通、通讯、科研、监测、宣传与教育设备。

  4 草原防灾减灾工程

  加强草原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物资保障体系及指挥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灾害防治应急反应能力。

  5 牧区水利工程

  建设牧区中小型水库、塘坝、自流引水渠、扬水站等地表水源工程,加强地下水源井建设;加强田间灌溉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牧民饮水点及配套设施。

  6 沙化草原治理工程

  建设草原围栏、小型牧区水利配套设施,推广飞播改良、人工种草、禁牧、休牧等措施。

  7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建设暖棚,实施草地围栏封育、人工种草、飞播种草,购置饲料机械等设备。

  8 南方草地保护与建设工程

  开展天然草地改良、人工种草等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草地生产力。

  9 岩溶地区石漠化草地治理工程

  建设草地围栏,实施人工种草、草地改良,提高草地植被覆盖度。

  10 三江源草地建设工程

  实施退牧还草、已垦草原还草、生态恶化草原治理、草原防火、草地鼠害治理,建设保护管理设施。

  11 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工程

  治理沙化草地、黑土滩、毒杂草、鼠虫害,封山育草等。

  五、着力强化农产品加工能力建设

  针对我国农产品初加工严重滞后、产后损失严重、转化增值水平较低等问题,支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用技术成熟、经济适用的产后贮藏、保鲜、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在粮食生产核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业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加快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到2015年,我国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农产品产后损失率大幅降低,农产品加工业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积极促进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针对秸秆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农村人居环境差、能源短缺等突出问题,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因地制宜开展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农村清洁工程、秸秆能源化利用等工程。到2015年,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农村沼气、省柴节煤炉灶炕的普及率大幅提升,农村生活用能结构显著优化,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专栏11 “十二五”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工程

  1 农村沼气工程

  建设户用沼气、小型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服务体系,加大集中供气力度,发展沼气提纯罐装,使50%以上的适宜农户用上沼气。

  2 农村清洁工程

  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和无机废弃物收集转运,配套开展村庄硬化绿化。

  3 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

  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更新省柴节煤炉灶和高效架空炕,建设秸秆生物气化集中供气站、秸秆热解气化集中供气站、秸秆生物反应堆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示范点。

  第六章 强化措施,开创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多元投入

  继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中央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发展各类新型金融组织。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和投资补助等措施,引导各类主体投入现代农业,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二、加大农业补贴补助力度

  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建立更加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农业补贴机制。新增补贴向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倾斜,向产量高、商品量大的地区倾斜。坚持和完善渔业柴油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关键技术与服务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肉蛋奶水产品和蔬菜等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范围。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规模。研究建立高耗能老旧农业机械报废制度,探索实施报废更新补助。实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投入,探索建立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及其无害化处理补贴制度,健全基层防疫工作补助机制。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继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

  三、完善农业奖补机制

  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中央财政对粮食、油料大县转移支付水平,继续加大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规范粮食主产县涉农投资项目地方配套,全面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资金配套。稳步提高粮食主产区县级人均财力水平。健全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机制,逐步完善政策措施。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模。

  四、加强农村金融服务

  鼓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加强考核评价,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扶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完善登记和管理办法。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扶持农业信贷担保组织发展,扩大农村有效抵押物范围。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发展,探索推进涉农保险发展。探索完善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五、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

  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探索建立以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为基础的目标价格政策。完善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等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完善主要农产品吞吐和调节机制,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继续加强生猪等主要“菜篮子”产品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应急调控预案,制定鲜活农产品调控办法。积极利用清洁发展机制,探索建立碳贸易、排污权交易机制。

  六、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健全符合世界贸易规则的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准入制度,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优化进入农业领域的外资投向,提升“引进来”质量和水平,维护农业产业安全。加大农业“走出去”支持力度,为企业搭建平台,扩大农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实现互利共赢。进一步强化贸易促进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动优势农产品出口。继续加强农业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多双边农业贸易谈判和涉农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公平合理贸易秩序。运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相关措施,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完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调控机制。健全农产品贸易监测预警体系,支持行业协会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建立损害补偿机制。

  七、深化改革创新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关系,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劳动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深入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推动兽医、种业等方面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垦体制改革,推动垦区现代农业发展。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发挥探索示范作用。

  八、强化法制保障

  继续完善农业法律法规,在现代农业发展投入、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安全和生态安全、农民权益保护、农产品补贴政策等方面加强立法,推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制度化和规范化。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在全国农业县全部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全面提升农业执法水平。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力度,增强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

  做好“十二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农业部门及有关方面要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组织实施各项重大工程,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强大合力,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发展新局面。

【责任编辑:钟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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