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活”流通破消费难题 财金支持或发力

来源:新华08网  2011-10-27 18:05

新华08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侯雪静、徐蕊、苏雪燕)商务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扩大消费是“十二五”期间商务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是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安全、利产惠民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以促进其发展。

有业内人士测算,中国流通成本占GDP比重是发达国家两倍。如果流通总费用占GDP的比重降至国际现有10%的水平,全国每年可节省物流成本约3.1万亿元,这相当于2010年国有企业利润的1.5倍。“社会创造的很大部分财富消耗在物流环节上,这给中国经济造成沉重负担,阻碍经济转型,制约消费潜力释放。”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

2010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15.4万亿元,假设中国每年节省的3.1万亿元物流成本中,消费品占1/3,则相当于去年全国消费品可降低售价约1万亿元,降价比率为6.7%。由此推算,“降低流通成本将极大地缓解当前的通胀压力,释放消费潜力。”赵萍认为,“造成流通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流通领域组织化程度低,流通环节过多。”“这不仅挤占了上游企业利润,也制约了下游终端消费潜力释放。建立扩大消费长效机制的基础和‘抓手’是理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中商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刘普合表示。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未来中国促进消费的政策应在精、细、微上下功夫,各部门协调合作,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建立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从税收角度来看,由于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的弊端,应加快增值税“扩围”改革,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业分工细化。”。

对于增强流通在扩大消费中的作用,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批发零售网点。财政资金应以合适的方式鼓励支持便民的零售网络及集市,鼓励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当然,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只是起到引导作用,不能忽略市场的作用,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张斌说。

商贸流通企业的发展,除了财政资金支持之外,金融资金的到位不可或缺。《意见》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推动动产、仓单、存货、保单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供应链融资、商圈融资等金融产品。”积极推动直接融资工具创新,拓宽商业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消费信贷产品和管理模式创新,支持扩大农村消费。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宗良认为,现有商业银行应完善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的产品创新,以新型产品配套扩大对该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例如,进一步发展针对商铺的专业市场贷款、针对个人的居家消费贷款等消费类的金融产品等等。”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发挥县域、农村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的积极性,加大对贸易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是现实可行之路。“以村镇银行为例,其主要客户来源就是小商铺业主、农户等,加快发展此类新型金融机构对扩大贸易流通企业、扩大对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的作用不言而喻。”宗良说。(完)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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