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将施行 结构性减税加速推进

来源:新华08网徐蕊  2011-10-31 16:56
核心提示:资源税改革将从11月1日起全面施行,这不仅有利于避免国家稀缺性资源利益的流失,还有利于建立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增加资源地财政收入,对于资源丰富的地区意义重大。温家宝总理日前表示,要完善财税政策,推进结构性减税。近期的一系列税制改革表明结构性减税大幕拉开。

新华08网北京10月31日电(新华社经济分析师徐蕊 侯雪静)国务院近期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从11月1日起全面施行。牵动各方利益的资源税改革将对终端能源价格、地方财政、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不同影响。

条例明确,原油、天然气从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10%。其他矿种依然按照从量计征,其中焦煤资源税从原来每吨0.3元至5元提高到每吨8元至20元,稀土由每吨0.4元至30元提高至每吨0.4元至60元。

资源税属于地方税,这意味着,资源税改革不仅有利于避免国家稀缺性资源利益的流失,还有利于建立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增加资源地财政收入,对于资源丰富的地区意义重大。

有专家指出,资源税重启改革是三方博弈的一个结果,利益将在央、地方和以中石油、中石化等为代表的资源类企业这三方之间重新分配。一旦改革提高税率,资源类企业就会多缴税,而多交的这笔钱自然落入了地方政府的腰包。同时,由于能源央企上缴利润归属中央财政,而资源税改革扩大的是地方政府税收额,减少了垄断行业的上缴利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资源税属于地方税,按照修改后的资源税计征方法,地方财政收入会增加,有利于建立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对增强地方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很有利的,此次改革是中央与地方利益的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资源税改革启动后,对于像新疆这样的西部欠发达而资源富集的地区,正面效应会非常可观,将有利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其地方税体系的支柱财源。

同时,资源税改革之后,央企利润将减少,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拥有较多国内原油、天然气资源的中石油。资源税全国推广后,还会涉及到煤炭、金属矿产品等领域,对个别竞争力差的民营企业势必会产生挤出效应。专家提醒,长期来看,这有利于限制资金技术管理水平较差的企业进入,遏制乱采乱挖等破坏生态的行为。

资源税改革是否会增加消费者负担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对此表示:“影响国际原油价格的因素主要有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美元走势、地缘风险、国际炒作等。在此定价机制下,国内资源税的调整不会影响原油价格水平,影响的只是原油开采企业的利润水平。”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完善财税政策,推进结构性减税。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上海将于明年1月1日试点增值税“扩围”改革。近期的一系列税制改革表明结构性减税大幕拉开。

日前有财政部负责人表示,将抓紧总结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经验,加快推进房产税的实施,使它进一步发挥在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调控作用。我们预测,房产税改革也将全面提速。(完)

【责任编辑:张韵】
已有0人参与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快速登录
返回新华08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