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08网青岛11月18日电(记者苏万明)截至2011年10月31日,山东省青岛市24家具备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资格的银行机构累计结算金额达415.6亿元。
据了解,此项业务涉及信用证、人民币保函、电汇等,覆盖境外40余个国家和地区,在山东省和第二批获准试点的计划单列市中均列第一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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