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立法完善军人保险制度
新华08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罗沙 赵超)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开始审议军人保险法草案,草案对军人死亡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作出了规定。
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关于军人保险法草案的说明时表示,军人保险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人保险法的立法以完善军人保险制度、维护军人保险权益、增强军队凝聚力战斗力为目的。
中国现行的军人伤亡保险保险制度是从1998年起实施的,军人保险法草案在总结军人伤亡保险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军人死亡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作出了规定。
草案同时规定,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草案同时对军人保险经办与监督事项作了规定,对不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克扣或者不按照规定给付军人保险金、骗取军人保险金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草案,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其保险待遇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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