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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新能源规划发布

http://news.xinhua08.com/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2011年12月29日15:16

12月15日,我委召开“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该规划是我市首次编制的关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的规划,具有鲜明的开创性。会上,我委能源处处长高新宇介绍了规划编制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创新。并就太阳能利用、新能源惠及民生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一、关于规划编制的背景和主要特色

(一)“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是顺应新时期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下编制的规划。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各发达国家竞相抢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先机的大背景下,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重要载体,是优化首都能源结构、抢占新一轮国际竞争战略制高点的重大举措,对于增强首都创新能力、培育未来经济战略支撑、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是建设高效低碳的首都能源体系和“绿色北京”的重要支撑。“十二五”时期是首都全力推进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能源需求总量持续刚性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更加突出。国家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将受到严格控制和考核,但为体现鼓励可再生能源及能源节约的政策,水电、风电、太阳能及能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新增消费量在考核中将被扣除,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将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创造发展空间、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建设“绿色北京”的重要举措,也是凸现首都引领作用,落实国家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的必然选择。

其次,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立足首都区位功能优势,体现全国高端示范的重要途径。把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优化能源结构和增强首都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充,充分体现首都在能源利用和产业发展上的高端高效高标准要求。基于我市区位优势、科技资源优势,提出“十二五”时期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立足北京,着眼全国,面向世界,体现产业辐射和综合示范效应。

再次,实现新能源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是增强核心竞争力,保持首都经济发展优势的重要举措。当今世界,以绿色、低碳为核心的新一轮能源技术变革方兴未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技创新水平已成为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首都社会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客观需要大幅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和创新水平,抢占产业制高点,把全国领先的研发优势转化为雄厚的产业实力,实现新兴产业更高层次的发展。

(二)规划的几个主要特色。

一是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调查,首次摸清了北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规划通过前期大量资料收集与整理、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初步掌握了北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体状况,明确了首都资源禀赋,为规划编制奠定了坚实基础,提升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是规划编制工作扎实,强化了细分领域研究及相关储备项目对规划的重点支撑。规划前期积极开展了太阳能、热泵等一系列的专项课题研究,明确各细分领域发展方向和重点,同时系统整理和搜集了若干示范应用工程和重点储备项目,使得“十二五”北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更有抓手,更具实操性。

三是规划编制注重加强重大规划衔接,同时广泛听取行业专家、科研机构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规划积极衔接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新能源规划和北京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并与科研院所多次沟通,与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的专家座谈研讨,了解新能源技术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路线,在此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了规划。

四是规划编制较为系统,内容较为丰富全面。规划涵盖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现状、开发利用、技术研发、产业发展等各个环节,不仅是一个能源利用规划,也是一个产业发展规划,综合性较强。

二、“十二五”规划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亮点

“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三个北京”的总体要求,在规划的指导思想上,强调把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优化能源结构和增强首都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以提高开发利用规模和水平、培育壮大产业服务体系和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着力点,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实施“3+2”工程,全面推进太阳能和地热能应用,积极促进风电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不断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应用,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全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端研发中心、高端示范中心和高端制造中心。规划提出了很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亮点,具体可以概括为“八个更加注重”。

(一)更加注重总量规模和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体现高端发展要求。

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是建设“绿色北京”、实现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我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现高端高效高标准发展的客观要求。“十一五”期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步伐不断加快,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建成了一批标志性的重点示范项目,兑现了“绿色奥运”的承诺,极大地促进了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截至2010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为223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2.7倍,年均增速达30.1%,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值达到400亿元。但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占资源可利用量的比重仍然相对较低。特别是在新能源技术水平上,目前北京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科技创新资源、技术服务方面具有明显的全国领先优势,但整体技术资源潜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首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为此,规划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示范项目,巩固新能源技术创新优势,加快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做大新能源产业基地规模等措施。

到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为55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100万吨、二氧化硫10万吨,同时大幅削减氮氧化物和粉尘等颗粒物排放。实现产业销售收入1000亿元,新建6-8个国家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验室和技术研发平台和2个国家级检测中心,培育形成5-10个具有影响力的产品认证、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机构。

(二)更加注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高标准、高水平利用,体现民生发展要求。

规划根据首都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条件,着力推进与民生相关的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高水平开发利用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领域因地制宜建设实施九项新能源应用工程,其中包括实施十万吨生物质燃料工程、二十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工程、千万立方沼气区域联供工程,以推进生物质能的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的能源资源化利用;实施千万平米光热利用工程,以推进太阳能光能热水利用,建设农村新民居太阳能采暖、阳光浴室等工程,并集中在延庆、密云、大兴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区域联供和多村联供的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等重点民生保障工程。

(三)更加注重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等重点区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深化重点区域新能源应用水平。

为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步伐,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化和现代化,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组织实施了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在2010年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暨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授牌仪式上,北京延庆县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农业部、财政部三部局联合授牌,成为北京市唯一的“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为加快延庆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和模式,高水平建设一批体现当地资源优势与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水平相结合的重点示范项目,力争到2015年延庆县新能源利用占全县能源消费总量30%以上,全县50%以上的居民使用到清洁绿色的新能源。

在全球光伏发电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之际,我国也开始起步追赶。2010年12月,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在京召开会议,表示将在北京等13地建立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北京亦庄位居其中。为加快提升亦庄太阳能利用规模和水平,落实上述四部门提出的要求,规划中明确提出高水平建设国家光伏集中应用示范区,坚持以应用带动产业,以产业促进发展,高水平建设一批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提升高效光伏组件、系统集成、智能电网等高端技术产业研发制造水平,全面提升技术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水平。

(四)更加注重高端功能区新能源利用高标准建设、高起点规划,体现高端示范。

统筹高端产业功能区能源禀赋特征和能源需求情况,突出体现绿色低碳理念,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科学规划设计产业园区、楼宇、企业间的能源供给系统,实现循环高效梯级利用。在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CBD东扩区和海淀北部新区等高端功能区建设一批热泵建筑一体化系统工程以及与其他能源相结合的热泵供暖(制冷)工程;区域内新建公用和居住建筑推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建设一批与产业功能相配套、与建筑一体化结合程度高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到2015年,高端重点功能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10%以上。

(五)更加注重发挥密集的研发创新优势,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的形成。

抓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大力推进首都新能源研发创新工程建设。通过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承接重大研发项目,提升技术服务水平。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在光伏、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领域共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平台,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解决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问题,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积极争取国家风电产业平台、生物质能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级重大项目落户北京,协调推进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为新能源产业提供科技支撑;支持各类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新能源领域的研发设计服务,建立一批国内领先的试验平台、示范中心、检测中心等,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

(六)更加注重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体现产业发展要求。

规划在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方面,提出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创新资源密集和高端示范应用的市场优势,实施国家级新能源研发创新工程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工程,通过以“研发促进应用,应用带动产业,产业助推研发”的发展模式,加快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力争在关键技术、核心装备、系统集成能力上取得突破,同时强化高端制造优势,形成产业集群。具体在科技研发和重点产业发展方面,规划提出立足北京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势和现有基础,强化自主创新,巩固太阳能高端技术研发优势,增强风电设备系统集成能力,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步伐,提高地热能技术研发水平,促进生物质能应用技术升级和实现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突破等重点任务。

(七)更加注重新能源产业高端要素集聚,提升产业基地集约化、特色化发展水平。

着眼于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围绕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通过建设重点新能源产业基地和专业化、特色化新能源产业集聚区,集聚高端要素和产业链环节,强化高端制造的优势,形成产业集群,提升北京新能源产业竞争力。做大做强三大产业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和高端服务平台,打造以太阳能光伏产业及应用示范为主导的延庆新能源产业基地,打造以太阳能产业为主导的平谷绿色能源产业基地;发挥太阳能电池生产及高端装备制造企业优势,以新能源汽车企业为带动,形成纯电动汽车电池、控制系统、电机、整车制造等上下游完整产业链,打造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吸引国内外新能源优势企业入驻,加快发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风电产业园、昌平风电产业园、通州光伏产业基地和北京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产业基地等新能源产业集聚区,推进为产业配套的工业设计、科技研发、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商贸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打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集聚区。

(八)更加注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软环境建设,体现机制保障要求。

规划把加强软环境建设作为重要的一环单独成章,明确在运行保障方面加大力度,更好更快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利用和产业两个层面实现科学发展,突出体现政府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规划从强化部门协调、扶持创新转化和搭建服务平台三方面提出了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设想:通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创新能力、制订完善新能源相关技术、工程标准等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产业发展;通过探索税收信贷等鼓励政策、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和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健全新能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完善首台套机制等加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力度;通过建立新能源中介服务平台、建立新能源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培训平台和增强新能源产业联盟纽带作用等措施加快服务平台建设。

为完善机制,充分保障实施,规划提出建立完善部门、区县、企业新能源发展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争取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通过直接投资、补助、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加大对新能源示范工程、产业基地建设、重大研发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搭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新能源资金利用的新模式;引进和培育相结合,提升本市新能源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端、高级技能和实用型人才的结构比重;利用多种方式加强新能源规划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营造全社会重视新能源、利用新能源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规划基本框架和重点问题的说明

(一)规划的基本框架。

“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采用章节式结构,共六章,1万多字。主体结构上,规划包括发展基础、思路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发展基础是第一章,科学分析了北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总量、结构和主要分布特点,回顾总结了“十一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的主要成效,并深入分析了新形势下我市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思路目标是第二章,是规划的核心,科学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是第三章至第五章,从提升利用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和优化发展环境三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是第六章,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工、拓宽新能源发展资金渠道、培养引进各类人才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四方面提出了落实规划的具体保障措施。

(二)规划重点问题说明。

总体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较为系统全面,内容涵盖资源基础、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内容,在以上总体介绍和重点说明的基础上,我们着重筛选了以下几个重点问题,仅供参考。

1.关于“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的设定。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55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比重约6%左右。据了解,国家“十二五”新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提高到11%左右,其中核电和水电约占7%。相比于国家规划目标,由于北京水资源较为匮乏,无法大规模发展水电,同时发展核电不现实,因此,本市6%的目标相对合理。

2.关于重点工程方向与思路。为加快推进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北京市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将加强部门联动机制,按照“支持高端、加强示范,扶持产业”的原则,通过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补助等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引导和服务,同时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领域。太阳能领域将重点实施京能八达岭31MW太阳能综合试点工程、华电密云20MW等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亦庄41MW光伏发电示范区、中关村10MW金太阳示范工程等;地热能领域将重点实施北京采育地热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实现地热资源的梯级利用;生物质能领域将重点实施南宫、高安屯、阿苏卫等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及大型沼气多村联供工程;综合应用领域将重点在未来科技城、丽泽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实施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打造北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典范。

3.关于出台相关重点政策的说明。为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时期,我市相继制定并出台了《北京市振兴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方案》、《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政策规范和《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技术规程》等9项地方标准。“十二五”时期,为继续加大对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产业发展的积极引导作用,规划提出加强落实国家扶持新能源发展的税收、补贴等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落户本市,同时加快本市太阳能光热、光伏、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上网等技术和产业标准的制定,尽早制订新能源技术标准、新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体系、新能源发电上网标准、太阳能光热设计、施工纳入建筑过程强制标准等,开展工程标准制定工作,发布北京市新能源统计体系及总量分解相关实施细则等政策,出台强制安装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北京市太阳能系统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法》,并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方面实现大突破。

4.关于阳光园林和千所阳光校园工程。《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京政发[2009]43号)中提出启动阳光园林工程,即在本市有条件的公园,安装太阳能夜间景观路灯,为市民夜间游园创造便利条件,到2012年,市属公园和30%的区属公园完成园林阳光夜景工程,所需资金按照现行投资体制,市属公园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区属公园由区财政负责解决。阳光校园工程旨在为本市有条件的中小学建设太阳能热水、太阳能灯、小型并网光伏发电、太阳能科普教室等配套设施,在少年儿童中树立了使用和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意识,通过学生、家长、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太阳能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新能源、利用新能源的良好社会氛围。阳光校园工程所需资金按照现行投资体制,市属中小学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区属学校由区财政参照市级学校补助标准给予支持,到“十二五”末,本市阳光校园将达到1000所。

5.关于一县两区三基地。规划提出按照“集中布局、集群发展”的理念,高水平建设延庆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加快建设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光伏集中应用示范区,积极支持本市有条件的区(县)争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做大做强延庆北京新能源产业基地、平谷绿色能源产业基地和大兴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培育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新能源产业园区。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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