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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整顿产权交易场所

http://news.xinhua08.com/来源:中国证券报2012年01月09日09:48

针对文化艺术品交易、股权交易、大宗商品、贵金属交易等领域内的一些问题,国务院于2011年11月出台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对于此次整顿,产权市场人士表示,清理整顿对产权市场是个机遇,利好产权市场,能促进其更加健康地发展。

北交所董事长熊焰表示,客观来看,这次清理整顿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实际上是中国交易所业态承担更重大职责、更大规模发展之前的整顿,是为更好地发展中国的交易所市场而进行的一次“刮骨疗伤”。

如同前些年国家清理整顿小煤窑进而带来了今天煤炭业的大繁荣、大发展,今天对那些不合格交易所的清理整顿,也是为了让整个交易所市场能更大规模、更高质量地发展,使其真正承担起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重任。只有将不合格的改正过来,才能促进业态更规范,更稳定向前发展。

国务院此次清理整顿,让产权交易所更加明确自身的业务创新底线。股权拆细交易的不能碰、连续交易的不能碰、面向公众投资人的不能碰、集中竞价与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的不能碰——这将成为今后中国产权交易所发展的四条“铁律”。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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