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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通知批准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http://news.xinhua08.com/来源:新华社2012年01月18日16:42

核心提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批准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通知说,经国务院批准,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通知要求,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广东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18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批准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通知说,经国务院批准,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通知说,惠州市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之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惠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惠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通知要求,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67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98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公里以内。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保护好叶挺故居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充分利用白云嶂、红花嶂、西湖等山体和水体,加强东江和西枝江景观轴线的保护和建设,突出亚热带山水城市景观风貌特色。

通知还要求,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广东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完)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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