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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外来信控诉商霸 代表关注和谐零供关系(2)

http://news.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2年03月08日11:28

“商霸”吃两头:生产商“喘不过气” 消费者当“冤大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纠正大型零售企业违规收费行为。今年,我将提交《完善法制机制整治“商霸”行为的建议》,一定将你们的呼声带到会上,共同推动这个问题的解决。”陈万志代表邮件回复说。

陈万志告诉记者,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凭借对销售渠道的控制地位,向供货商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令供货商苦不堪言。正如那位来信者在邮件中写道:“在整个消费或销售链上,因为超市直接面对消费者,就把所有的话语权独揽概全、偏锋走极,供货商没有任何发言权,大部分是委曲求全地生存。”

据民盟厦门市委2011年上半年的一项政协提案显示,沃尔玛等外资超市针对食用油供应商收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多达17项。

陈万志在各地调研后发现,大型商场和超市依仗強势地位成为“商霸”,对消费市场形成多方面侵害,对正常的流通秩序更危害甚烈,主要表现为依靠渠道控制权挤压制造业盈利空间、打击小型商贸流通业态、流通环节潜规则腐化了商业环境。

福建一家鞋业公司营销负责人说:“中小型运动鞋企业平均利润率不足3%,仅能勉强维持运转。”福建一家食品企业营销中心经理则算了一笔帐:一个出厂价为1元的糕点到经销商手里售价要在1.45元左右,再到卖场上架,加上各种进场费,零售价就会标到l.8元。其中,经销商售出的l.45元中,要扣掉l0%-20%的返点费给卖场。保守计算,卖场各种费用至少占到糕点最终零售价的27.5%。

构建和谐“零供关系”应避免“运动式”整顿

陈万志说,虽全国在2006年集中开展了“零供关系”清理整顿行动,但这几年供应商弱势地位愈加明显。商贸流通行业由商务部门主管,但收费问题由物价部门监管,霸王条款由工商部门管理,商业贿赂行为则要依靠司法机关侦办,各部门间监管协作机制有待加强。此外,法律效力上的不足也加大监管难度。

为切实清理整顿零售商违规收费行为,部分代表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建设,强化部门间协同作战,加速形成监管与惩治乱收费的长效机制,避免出现“运动式”整顿。同时还应强化供货商行业协会建设,使之成为供货商沟通政府部门、有效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的平台。鼓励大卖场与供货商通过行业协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此外应进一步通过减免税费等方式扶持可延伸到社区和村镇、具有“小、快、灵”特色的流通网络发展,打破大型商超对销售渠道的垄断。司法机关也应加大对流通终端领域行贿受贿行为的侦查和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据了解,五部委近期已下发通知厘清了零售商合法收入来源以及应予以清理整顿的违规收费,为遏制“商霸”带来了希望。(完)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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