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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裁定陈振聪缴付逾3亿港元税款

http://news.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2年03月09日08:05

新华08网香港3月8日电(记者张雅诗)香港上诉庭8日裁定商人陈振聪败诉,陈振聪需向香港税务局缴付逾3亿港元税款。

香港税务局早前向陈振聪追讨3.4亿港元税款,陈振聪其后申请司法复核,并获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暂时无需缴税。税务局不服判决而提出上诉,上诉庭最终裁定陈振聪败诉,需向税务局缴付有关税款。

上诉庭表示,税务局已多次向陈振聪发放评税通知书,把信件寄到陈振聪于2004年最后报称的通讯地址,并得到收信印鉴。因此上诉庭认为陈振聪已收到通知书。

2009年,陈振聪卷入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近千亿港元遗产争夺案中。陈振聪和华懋慈善基金各执一词,且均持有龚生前写下的遗嘱。陈振聪最终被裁定败诉,并被龚如心临时遗产管理人追讨逾亿港元诉讼费。(完)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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