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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住房保障将是保障房顶层制度设计重点(2)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03月09日10:22分类:产业经济

核心提示:杜绝保障性住房的投资用途、解决保障性住房资金难题、合理划定市场和保障界限、完善后期管理等方面都需要加强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制度设计来保证落实。

二、目前保障性住房融资压力巨大,未来将从政策和制度设计角度明确产权关系、财税补贴办法和收益分配模式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土地、资金等公共资源向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倾斜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数据显示,2007年,中央财政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措72亿元,2011年就增长到1526亿元。此外,中央还及时发出指导意见,明确土地供应、信贷投放、社会力量参与办法等各项支持政策,推动着保障房建设快速向前推进。2011年,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创下了历史之最。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1043万套,基本建成432万套,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全年开工目标。

在资金来源方面也需要制度保证。虽然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地方通过增加土地出让金的投入比例也可以解决一部分,但是由于保障房开工数量巨大,保障房建设需要完成的集资、融资情况还是有一定困难。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等多位政协委员建议,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破解融资瓶颈。

政府报告提出保障房今年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的目标与2011年1000万套相比,虽有所下降,但是考虑到房屋建设一般2至3年左右的建设周期,今年实际在建工程量巨大。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估算,今年实际在建工程量至少有1700万套,这包括2009年开工的部分就要竣工的项目。

据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估算,如果按照2011年的资金需求标准,单纯新开工一项的资金压力约为1万亿元左右,加上在建项目后续资金,总体保障房资金压力可能会攀升至1.8万亿-2万亿元之间。

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专家委员会住房组成员张泓铭表示,目前用于租赁的保障房如廉租房、公租房等资金问题比较严重。当前社会资金参建保障房积极性不高,主要还是开发利润率相对商品房较低,需要通过财税方面的政策扶持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田在玮表示,动员社会资金和建设单位的自有资金加入到保障房建设,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当从政策支持的角度上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和研究,以支持保障房建设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社会资金参建保障房“仍有潜力可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杨超在今年的政协提案中,建议保监会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投资及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政策引导,促进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实质性运作。根据保监会《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测算,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额6.01万亿元,理论上最多将有6000亿元可用于不动产投资;同时,我国保险资金中有75%以上是寿险资金,其中逾70%是10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这些特点都符合保障房建设资金规模大、周期长的要求。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则认为,政府对于保障房的定位认识应该有所转变,保障房并不是各级地方政府一次性的财政开支,如果建设和管理得当,它可以成为各级政府长期持有,并且能够为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提供有坚实基础的财政收入来源,可以部分取代甚至完全取代目前各个地方政府出让土地获得“快钱”的公共财政基础。

李稻葵进一步指出,如果从保障房作为地方政府长期持有和经营的资产这一角度出发,保障房融资的渠道也可以更加多元化,可以动员社会资金,包括资本市场、民营投资者进来投资于保障房,和地方政府共同持有保障房的产权,地方政府则从未来出租保障房的收入中来偿还目前的投资者。

建立稳定的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将是未来建立保障房长效机制的政策着力点。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专家委员会住房组成员张泓铭认为,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大体为“政府有一点、市场有一点、社会有一点”,资金来源总体有限,且成本较高,缺乏一个主力的融资渠道。他建议成立一个类似“住房保障银行”的机构,可以吸纳存款,并向住房保障建设发放低息贷款,由国家给予政策扶持,通过免除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使之保持微利经营,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我国住房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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