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新华08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谭博文 黄烜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11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表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国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提供了司法保障。
完善检察工作机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重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通过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推广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完善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建立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更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
在社会管理方面,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推行亲情会见、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等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3738人、不起诉3437人,同比分别增加5%和10.4%。
2011年,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立案侦查“瘦肉精”“假牛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012人。部署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在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社会保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查办案件4779件。
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等打击相关犯罪,进一步加强了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同时,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536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为了更好服务人民,检察机关还通过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视频接访系统、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设立派出检察室等工作,进一步健全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