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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论坛探讨互联网创新与垄断规制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04月16日16:43分类:产业经济

新华08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张欢)“第十四届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知识创新与垄断规制: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发展”,于4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本次论坛围绕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发展问题、互联网行业的垄断规制问题、反垄断法内控机制的构建问题、反垄断法第55条的相关问题、知识产权创新与反垄断规制、标准、专利池等问题进行研讨。与会人员认为我国互联网行业创新与垄断规制等问题亟待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在发言中表示,希望学者与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合作,开展包括互联网行业创新与反垄断规制在内的各项研究,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互联网免费安全服务提供商——奇虎360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周鸿祎在论坛中表示,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和产品创新,360的免费安全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360为全国众多互联网用户装上了正版的杀毒软件,同时为电子商务公司和网游公司的发展创造了安全的环境。周鸿祎表示,360在创业和不断创新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困惑:第一,360查杀流氓软件、打击木马等,有利于用户,但斩断了一些厂商的财路,因此遭遇到各方的打压;第二,当前互联网行业创新不足,抄袭成风;第三,垄断势力依靠强行捆绑进行推广,互联网创新空间遭到压制。周鸿祎指出,近十年西方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正是得益于反垄断执法,只有打破互联网垄断,才会有创新空间,才会有互联网的进步,才会建立起健康的产业链。他希望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充满竞争,以利于创业者的技术和产品创新。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李国斌巡视员强调,中国允许互联网创新时犯错,但是不允许不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指出,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法的目标之一,他呼吁监管部门、互联网企业和社会各界重视用户的利益保护。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介绍了反垄断执法的工作进展情况,并指出,所有的技术性问题、复杂的现象背后其实是利益的较量,反垄断法能适用于互联网行业,在执法时不能背离反垄断法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原理。

与会人员认为,“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对于推动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发展及保护网络用户合法权益将起到积极作用。“传播竞争思想、培养竞争文化”的平台——“中国反垄断法网”(www.antimonopolylaw.org)也得到了与会嘉宾的认可。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等十余所院校的学者,与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的官员和专门从事互联网行业竞争法律实务的律师,组成了本次高峰论坛的专家团。奇虎360、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互联网基础服务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有关技术服务商,作为企业界代表参会。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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