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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添新品 警惕再融资风险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05月16日16:54分类:区域经济

新华08网上海5月16日电(记者杨溢仁 蔡晓莉)财政部公告称,2012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将继续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专家指出,2011年率先“试水”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成绩”不俗,参照去年的发行情况,预计今年的发行将继续趋热。 

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各地方政府共发行了2000亿元地方债,包括三年和五年两个品种。其中财政部代理发行1771亿元,上海等四地自行发行229亿元。为规范试点省(市)自行发债行为,财政部于日前发布了《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

《试点办法》规定,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继续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债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今年试点省(市)政府债券将继续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另根据《试点办法》,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期限为3年、5年和7年,试点省(市)最多可以发行三种期限债券,每种期限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本地区发债规模限额的50%(含50%)。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与过去发行的地方债(包括合并发行地方债)相比,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将首次增加7年期品种。

国海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陈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债试点仍集中在粤港沪深四地,显示出其较好的资质,能为自行发债提供保障。7年期限券种的出现也会带动一部分新增的需求,从而降低发行利率。

值得一提的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去年已经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改善,这主要得益于到期债务的适度合理展期、对新增债务的严格控制和去年地方预算增加以及土地出让金支撑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化解。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目前地方债务总体状况已得到很大程度缓解的同时,地方债务问题也并非完全高枕无忧。

今年地方债务主要面临的问题一是原有债务到期仍处高峰阶段,因此对旧债的适度合理展期也应得以延续。第二是在旧债风险初步得到化解之后,需防止新债重新马上放开。第三是因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物价回落对今年我国财政收入增速将产生抑制影响,同时房地产调控也将持续进行,因此地方政府综合财力较难比去年明显提升,这也将影响到地方债务杠杆率的进一步下降。

总体而言,去年地方债务问题初步实现“软着陆”已使得地方债务的系统性风险大为降低,但不可否认,今年乃至未来一段时期仍将处于地方债务巩固化解时期。 

部分业内专家指出,虽然市场对我国地方政府偿债能力普遍保持着信心,但再融资风险的潜在威胁依然应该予以警惕。

由于地方政府筹资大多为中短期,建设的项目却大多为基础设施,回报期在5-10年,不能依靠实体项目自身能持续产生现金流,因此只能依靠地方的可支配收入偿还。

而从地方可支配收入的几个来源分析,可持续性似乎难以为继。

首先,在地方预算收入方面,由于经济增速回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未来1-2年地方预算收入难有增加;再看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尽管2011年中央财政收入超过了创纪录的10万亿元,但2012年稳增长的主角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包括保障房、水利建设、新兴产业在内的投入将会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也难有增长。最后看预算外收入,以土地出让金为主要内容的预算外收入一直是弥补收支缺口和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来源,可2011年土地出让金大幅下滑,且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放松和今年国土资源部从严投放建设用地的背景下,2012年土地出让金下降亦是大概率事件。

由此可见,尽管地方债务违约可能性小,但是上述潜在问题不容忽视。(完)

[责任编辑:邹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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