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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门”破除 七大领域能否博民间资本青睐?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05月24日11:09分类:宏观经济

核心提示:民间资本在展现出强大融资力量之后,近年来备受中央关注。5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武汉表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而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必须要彻底打破阻碍民资进入的无形“玻璃门”。专家认为,破除“玻璃门”的关键是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新华08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张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日前表示,继铁道部、卫生部之后,有关部门为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而制订的细则将密集出台。面对铁路、医疗等关系民生的基础公共服务以及重点行业领域的吸引,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资本能否对之青睐,关键在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

——民间资本的能量备受重视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即“新36条”),主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通信和交通运输等领域。

两年后的2012年2月,国务院明确了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批转的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七个领域列为2012年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5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武汉表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民间资本在展现出强大融资力量之后,近年来备受中央关注,如何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流向也成为近两年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阻挡民间资本的“玻璃门”正在破除

“新36条”公布实施以来,我国民间投资日益发展壮大。但在某些行业领域之外,仿佛有一扇“玻璃门”,民间资本不得其门而入。从法律法规角度来界定,“玻璃门”是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民间投资进入某些行业领域并无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但实际上对民间投资准入存在无形限制并导致其难以进入的现象。

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负责人近日被媒体问及“玻璃门”时表示,究其原因,核心还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时,存在“重大轻小”“重公轻私”倾向,对民间投资存在不解、疑虑甚至抵触情绪。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必须要彻底打破“玻璃门”。

今年3月,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表示,鼓励社会资本作为增量进入康复医疗服务领域。5月,为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卫生部表示,社会资本可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交通运输部于4月13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在发挥民间资本作用,推进交通运输发展,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新兴业务等领域,为民间投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5月,铁道部发布《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线路建设,并明确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此外,据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目前,诸如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工作,5、6月份将陆续制定出台一批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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