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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从四方面构建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05月25日15:55分类:宏观经济

新华08网西安5月25日电(记者陈晨)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统筹规划全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农村消费的启动对扩大内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记者了解到,现阶段我国一些地方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存在诸多问题,渐成制约宏观经济运行的“短板”。

专家建议,对于城乡流通,特别是改善农产品流通,应将视角定位在统筹城乡,即通过构建城乡双向流通的商贸流通体系,来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存在突出问题

去年以来,陕西旬邑、延安等地先后出现农民土豆难买、苹果滞销等情况,全国其它地方也都出现过农产品滞销、菜贱伤农的事件。专家表示,这类事件的频繁发生,源于我国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仍不完善。

“经济发展中长期重视生产、忽视流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农副产品卖不出去,工业产品难以卖到农村,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不了,工业发展的价值实现不了。城乡社会整体的收入水平增长缓慢,购买力不足,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形成严重的经济结构问题。”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任保平教授表示。

记者在陕西省宝鸡市调研了解到,为破解城乡商贸流通不畅的问题,近年来,当地把“农超对接”作为城乡商贸流通一体化的基本途径,引导规模较大的超市、餐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化屠宰厂等企业到农产品产地实行产地直采自营,自建无公害、规模化、标准化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实行名优新特农产品免费入超市,逐步实现“现钱买现货”的经销模式,实现城乡市场的无缝对接,扶持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产品经过超市等新型流通业态直接销售的比重。同时,引导跨区域大型连锁超市实行农产品贴牌生产销售,把产品带入市内外、国内外网络和市场。

虽然宝鸡市在构建城乡商贸流通一体化的过程中,基本遵循着市场制度,但由于城乡市场体系并不完善、市场机制作用还十分有限,同时市场监控制度、商业信用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还不完善,暴露出一些问题,就全国范围而言,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首先,商贸流通业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不高。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赵华介绍说,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商贸流通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偏低,整体运行效率和质量难尽人意。“从商贸流通组织化的主要标志——连锁经营看,连锁经营在零售市场的份额低、连锁企业规模偏小等问题较为突出。”赵华说。

其次,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水平较低。以农资销售网络为例,记者在陕西省一些地方采访了解到,农资配送企业分散,缺乏统一规划,未形成统一的物流配送网络,物资流通成本高、效率低,由此造成的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商品市场体系缺乏规划和资金投入,导致一些地区的大型商业网点建设结构失衡、比例失调、功能雷同。现代批发交易中心、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仓储建设等发展缓慢。

记者了解到,2009年,我国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速度高于城市0.2个百分点,然而,城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却是农村的2倍多。“农村商贸流通业的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造成了农产品的‘卖难’和生产资料的‘买难’问题。”任保平表示。

记者此前在一些地方调研时也注意到,地方保护主义及条块分割、地区分割、城乡分割、内外贸分割、行业垄断等现象严重,流通立法滞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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