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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禁令如空文 北京不合标准群租房仍存在

http://news.xinhua08.com/来源:经济参考报2012年05月29日08:09

核心提示:《意见稿》在住建委网站公布已经半月以来,并未引起市场上中介机构和租户的重视。本报记者近日发现,针对《意见稿》中关于居住人数、人均面积、禁止分割出租等限制标准,中介机构尚未出现相关调整措施。

5月25日是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期,该《意见稿》在公布时明确规定了住房出租的结构和人均居住面积。《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供需失衡的北京房屋租赁市场,“分割出租”等不合规定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不得分割,人均面积不少于五平方米”

5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公安、规划、卫生等部门,起草并公布了《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五平方米。

另外,《意见稿》强调指出,“本市出租住房的,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分析认为,本次公布的《意见稿》,可以看作是对北京市租赁市场以往管理规定中的补充,和一些界定标准的细化。“如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人均居住面积以及如何测算实际居住面积等”。

陈雪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些在去年北京市政府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内容调整时并未提及。“此次公布的《意见稿》已经比较相对完善。只是实际执行起来,仍需要其他配套措施。”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根据《意见稿》中的规定,房产中介及其人员在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如果违反出租房屋限制条件、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将被严查。同时,房产中介擅自发布房源信息,发布虚假广告或虚假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欺骗买卖双方赚取差价,也都将被严查。

租赁市场并未出现明显变化

但是,《意见稿》在住建委网站公布已经半月以来,并未引起市场上中介机构和租户的重视。本报记者近日发现,针对《意见稿》中关于居住人数、人均面积、禁止分割出租等限制标准,中介机构尚未出现相关调整措施。

北京中祥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位经纪人告诉记者,在朝阳区东四环附近,“隔断间”目前一般以月租500元到1000元不等,面积则在六平方米到10平方米之间,而且这样的房屋从来不乏租户。

根据另外一家经纪机构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提供的一份统计数据,从传统租赁旺季的2月份到5月份,北京房屋租赁市场日均成交量环比增长分别为215.0%、-33.8%、-17.9%、-1.6%,呈现逐月下降的趋势。而价格方面,仅在租赁旺季的2月份环比上涨幅度达到2.6%,3、4月份基本持平,5月份以来则小幅上涨1%。

该机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北京市此次公布的《意见稿》并未明显改变市场预期,在交易量和价格上目前也看不出有明显影响。

链家地产亦表示,北京租赁市场上合租趋势态势依旧明显。今年一季度9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占比为30%,较去年一季度上涨5个百分点,其中的合租比重至少达到40%。“大户型需求的增多,意味着合租群体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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