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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调整增值税纳申报表附列资料

http://news.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2年07月18日16:19

新华08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侯雪静、何雨欣)记者1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称,调整增值税纳申报表附列资料,增加3%征收率。

税务总局在解答公告时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现应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中,无3%征收率的填写栏次,鉴于以上原因我们调整增值税纳申报表附列资料,增加3%征收率。”(完)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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