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加快推进信号释放 财政补贴节能产品增两类
新华08网北京10月31日电(经济分析师 徐蕊)11月1日,福建、广东省营改增试点将正式启动。近期中央决策层明确有序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意味着营改增行业和范围将逐步扩大,税制改革步伐有望加快。
据测算,福建省涉及营改增企业2011年营业税收入17.4亿元,占全省营业税收入5.8%。一般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总体税负上升13.6%,现代服务业总体税负下降19.4%,小规模纳税人总体税负下降约40%。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日前在主持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他强调,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研究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确保企业受惠、地方得益、国家税制得到完善,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社科院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国税,按比例分成,如果二者合一,必然涉及税制的顶层设计,分税制也将面临调整。目前试点中,改征增值税部分留归地方财政,打乱了中央和地方此前的分税制。
此外,高培勇认为,营改增试点扩大后,如果其他税种不作相应调整,增值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占比将跃升至55%以上,这不利于防范财政收入风险,不利于税收收入体系的均衡布局。
11月份,财政补贴节能产品也将成为财税领域一大关注点。从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财政部新增高效节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两类节能推广产品。
根据实施细则,高效节能冷水机组推广的财政补贴标准具体为:能效等级1级产品补贴每千瓦60元,能效等级2级产品补贴每千瓦50元。
高效节能单元机推广财政补贴标准具体为: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14000瓦的产品中,依据能效等级和额定制冷量不同,定速空调补贴标准为每台、套200元至330元不等;转速可控型空调的补贴标准为每台、套280元至400元不等;额定制冷量大于14000瓦的定速空调补贴标准为每千瓦30元至50元不等。
在稳增长的背景下,财政补贴节能产品的推广将有利于刺激消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同时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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