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宏观经济 > 动向 > 闽粤营改增试点今启动 扩大试点是重点和难点

闽粤营改增试点今启动 扩大试点是重点和难点

新华08网2012年11月01日17:31分类:动向

11月1日福建、广东启动“营改增”试点,成为第四批试点省份。分析认为,第四批试点省份启动标着“营改增”进一步深化,此次试点的广东省经济体量大、现代服务业发达,对于全国积累经验更具典型意义。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以及配套政策到位,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中小企业成为最大受益者。2013年“营改增”将加快推进,扩大试点行业成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一、第四批试点省份启动 延续上海“营改增”模式

11月1日福建(含厦门市)和广东省(含深圳市)成为第四批启动“营改增”试点的省份,这标志着中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进一步深化。

据了解,福建全省初步确定参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3363户(不含厦门),其中交通运输业5661户,现代服务业17702户,一般纳税人2658户,小规模纳税人20705户。广东省试点企业有19.2万户,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有近18万户。

据了解,此次试点省份将基本延续上海模式,具体涉及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外,其余均适用6%的税率。

计税方法上,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按3%税率征收。

广东省作为经济大省,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45%,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4.8%,广东试点“营改增”意义重大。广东省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广东既有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也有粤东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广东试点对于全国积累经验、未来全国铺开这项改革、促进税收制度的优化完善等具有典型意义。

今年1月1日上海成为首批试点城市。7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大幅扩大至10个省市。9月1日起北京成为第二批试点城市;10月1日江苏省和安徽省成为第三批试点省份。截至目前,已有7个试点省市启动“营改增”试点。

二、企业税负整体下降 小微企业成最大受益者

从目前效果来看,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从上海试点经验来看,上海改革试点共有12.6万户企业纳入试点,目前89.6%的试点企业税负减轻,其中8万多户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减轻,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也全面减轻,小微企业呈最大受益者。

经广东地税部门测算,“营改增”之后预计减轻企业税负约100亿元,将普遍惠及各试点企业。广州服务业企业负责人表示,按照上海试点经验预算,广东省企业参加营改增后,年需缴纳税款仅是原先的六成左右。在试点最初的预算里,小规模企业税负全面减轻,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也全面减轻,成为了其中的受益者。据广州市财政局测算,“营改增”之后税收减收约33至50亿元/年。

即将于12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的浙江省税务部门测算,全省初步确定14.7万户试点纳税人,其中约95%试点纳税人税负将下降或持平。

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部分企业“营改增”试点税负增加的情况,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永礼表示,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业两个行业在正常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完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总体税负不会增加,但在实际执行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时期不同或者异地加油难取得凭证、部分企业未积极主动索取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等原因,导致部分企业税负不同程度的上升。

为更好第贯彻落实“营改增”政策,试点以来各地相继出台扶持政策。北京市已设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财政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对“营改增”企业的财政扶持,财政扶持资金由市财政与区(县)财政分别负担,根据审核企业申请的情况,财政部门将财政扶持资金按季及时预拨至试点企业。

福建省10月26日发布《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于试点期间,实际税负增加的企业予以财政扶持,帮助试点企业在税制转换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据广东省财政厅消息,广东省财政将安排10亿元设立试点专项资金。且将采取“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原则开展试点。

浙江省目前也拟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罗石林表示,“这对于浙江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对于试点后税负增加企业,省财政将依据实际情况给予过渡性财政扶持或补贴。”

三、扩大试点行业成为深化“营改增”的重点和难点

根据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专家认为,未来“营改增”的推进幅度将大幅加快,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是深化“营改增”的重点和难点。

“未来试点行业,应选择适应增值税征收特点的、进项税额容易确认的行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现在选择的行业具有典型性和可操作性,进项税额好确认。”

中国社科院财经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下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应该优先考虑生产性服务业,例如建筑安装业,这样不动产投资就可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由此带来的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减税规模将达到一年约5000亿元,同时更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

但白景明表示,建筑安装业和餐饮业等尚未纳入试点行业主要是由于这两个行业散乱,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张斌介绍,建筑安装业大企业少,“包工头”等不是法人实体,因此没有办法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进项抵扣,操作起来难度较大。餐饮业也是面临同样情况,成本构成上来看人工、房租等是“大头儿”,但都不能抵扣,农副产品很多也难以开具发票,因此餐饮业本身改革并不迫切。“但如纳入改革试点行业,很多企业招待费用可以作为成本抵扣,对于下游企业具有吸引力。”

专家认为,随着试点范围和行业的扩大,抵扣链条也将逐步完善,进项抵扣也将更加充分,随着企业业务范围开拓和有关配套措施逐步到位,企业税负增加问题将逐步解决,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

“营改增”试点以来,理顺国地税关系成为不能回避的问题,对此财政部财税体制改革司原副司长刘克崮日前对记者表示,从国际经验和中国目前国情来看,未来中国还应该向“一点征收、一个机构”逐渐过渡。

对此也有专家持不同意见,白景明表示,“一级政府应该有一级财政,国地税关系没有悬念。”(新华社 侯雪静 何雨欣 2012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张韵】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已有0人参与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发言须知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