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区域经济 > 动向 > 广东福建深圳厦门“营改增”试点顺利启动

广东福建深圳厦门“营改增”试点顺利启动

税务总局网站2012年11月05日10:01分类:动向

近日,广东、福建及深圳、厦门四省市“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就绪,试点工作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广东省纳入“营改增”纳税人16.46万户,其中深圳市6.42万户;福建省纳入“营改增”纳税人2.94万户,其中厦门市0.62万户。

国家税务总局对四省市的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解学智专程到广东、福建调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准备情况。

据介绍,自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及深圳、厦门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市县都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省、市税务部门按照“夯实基础、保障安全、高效便民、预案充分”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在广大纳税人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认真抓好“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一是抓紧完成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测试和上线。二是开展对纳税人的操作培训。分行业、分类型、分期分批,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营改增”政策、办税实务、税控系统、纳税申报等培训,确保纳税人11月顺利开出发票,12月准确申报缴税。三是做好试点纳税人确定、申报相关准备工作。逐户确认纳税人信息,通过辅助平台补充录入,组织纳税人模拟申报。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税务网站、12366咨询热线等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解释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加强政策调研。集中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责任编辑:刁倩】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已有0人参与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发言须知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