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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调控效果初显 电价机制仍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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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2年12月04日16:11分类:综合

新华08网重庆12月4日电(记者张桂林)为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节约用电,从今年下半年起,全国开始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记者在重庆调查发现,近几个月居民生活用电增速出现下降,城乡家庭节电意识有所增强,但其长期效果有待观察。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基层干部和专家建议,须调整完善实施方案,尽快推行阶梯电价与峰谷分时电价相结合的调控机制,同时加大对商业及各类办公用电的调控力度。

——调控效果初显 用电增速下降

自今年7月起,重庆启动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重庆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杨治凡介绍,按照方案,对“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实行“月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及电价标准为,第一档月用电量在200度以内的,维持现行电价标准,即每度0.52元;第二档月用电量在201-400度的,每度提高5分,即每度0.57元;第三档月用电量在401度以上的,每度提高0.30元,即每度0.82元。对于目前还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电价按照每度提高2分即0.54元收取。

记者了解到,阶梯电价实施5个月来,对居民用电的调控效果初步显现,用电总量和增速均有所下降。供电部门对近3年夏季用电高峰期重庆居民用电情况的统计显示,2010年7至10月,911万户居民用电49.82亿度,同比增长12.89%;2011年同期,991万户居民用电量达60.59亿度,同比增长21.62%;2012年同期,全市1049万户居民用电总量为59.23亿度,同比减少2.24%。重庆市电力公司营业处副处长黄会介绍,今年用电高峰期重庆居民用电量出现下降,有其客观原因,因为与往年相比,重庆今年夏天高温天数较少,整个夏天都不算太热,居民消暑纳凉用电消耗大幅度减少,此外,阶梯电价也起到了一定调控作用。

受阶梯电价推动,居民节约用电的意识也有所增强。家住北部新区天宫殿社区的张聪向记者展示了她家近期的电费发票,今年7至8月,她家用电483度,而去年同期,她家的用电量为634度。张聪说:“家里只有夫妻两人居住,平时用电不多。实行阶梯电价后更注意节约,电视、电脑、空调、微波炉不用的时候都会拔掉插头,另外今年夏天较短,用量少了很多。”江北区龙山街道居民刘明山最近正在装修新买的两居室,他告诉记者,现在买家电都尽量选电耗小的,当初准备装一部电热水器,但考虑到阶梯电价,最后改装了燃气热水器。

——长期效果有待观察 电价关系仍须理顺

供电部门和基层干部表示,居民用电受气温等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阶梯电价对促进电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的长期效果,仍有待进一步观察。重庆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孟庆强说:“仅仅几个月乃至一年内的数据,还无法很好地说明问题。需要通过多年的运行,以及更多年份的用电量数据,将其与以往多年的用电量自然增长率进行比较,并排除气温等其他导致用电量变化的因素,才能最终确定阶梯电价在促进节约用电方面的实质效果。”重庆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杨治凡表示,根据城乡居民生活实际来看,尽管有阶梯电价调控,但家庭用电弹性不大。

理顺电价关系,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是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另一个重要目的。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部分地区阶梯电价的分档电量标准偏高,在这方面并未取得应有效果。

重庆市电力公司电价处专责林莉介绍,考虑到民生问题,我国居民用电价格长期偏低,也低于工商业及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重庆为例,大工业平均电费为0.76元每度,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为0.848元每度,农业生产为0.56元每度,而居民生活用电此前为0.52元每度,大大低于约0.8元每度的成本价格。林莉说,去年底,国家批准重庆居民用电提价空间为每度0.0252元,并要求在实施阶梯电价时统筹考虑,但由于阶梯电价方案确定的各档次电量标准偏高,导致实际平均每度电仅提价0.0082元,远未达到预期。

重庆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副处长冯光英透露,在实施阶梯电价前,供电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一档用电量覆盖80%居民家庭,二档覆盖95%居民家庭”的要求,测算出一档用电量为每月150度以内,二档月电量为每月250度以内,后来考虑到重庆夏天较热,且城乡家庭用电差距很大的实际,市政府决定把一档和二档电量分别提升到200度以内、200至400度以内。其中,二档最高电量在全国与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并排第2位,处于中西部最高水平。

供电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7到8月,重庆92.6%的居民用户用电量在一档以内,电价没有提升;在二档以内的用户占5.85%,电价每度电上涨0.05元;电价每度电上涨0.3元的用户仅占全部用户的1.54%。

——完善电价机制 推行分时电价

受访基层干部和专家认为,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实施迈开了电价改革的重要步伐,但仍须进一步调整完善机制,深化改革效果。

首先,在阶梯电价实施过程中,动态处理好保障群众基本需求与抑制过度消费的关系。重庆大学教授蒲永健表示,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电力消费情况变化,应不断调整阶梯电价的分档电量;为理顺电价关系,在切实“保基本”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对超高档过度消费的价格调控。重庆市电力公司电价处林莉说,应加快完善配套设施,推动阶梯电价更好实施,比如,重庆目前还有六七十万户合表居民用户无法纳入阶梯电价,只能采取每度电提高0.02元的举措,既影响电价改革成效,又损害了部分居民的利益,建议尽快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统一纳入阶梯电价。

其次,应尽快推行峰谷分时电价与阶梯电价相结合的调控机制。中国工程院院士、电网工程专家李立浧认为,峰谷分时电价应成为居民用电价格改革的主要方向。李立浧说,所谓分时电价,是指在用电高峰时段,电价是高的,在用电低谷时段,电价是低的,这样既能有效引导居民错峰用电,节约用电,又有利于供电系统的负荷平衡。重庆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杨治凡表示,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与阶梯电价相结合的政策,能更有效鼓励居民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但需要加快改造居民的传统电表设备,大力推广具有分时表计功能的智能电表。

此外,供电企业和基层干部普遍表示,理顺电价关系,促进节约用电,应抓住主要矛盾,目前工业、商业及各类办公用电仍是电力消费的主导力量,应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重庆市电力公司营业处副处长黄会介绍,从重庆电力消费情况来看,居民用电量约占总量的22%,工业、商业和其它用电量占到78%,尤其是商业和各类办公用电节约空间很大。杨治凡表示,生活用电对居民家庭来说是刚性需求,弹性较小,而商业和办公用电可压缩空间很大,应该加强用价格来调控的力度。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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