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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提速 凸显社会保障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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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2年12月31日10:53分类:综合

核心提示:展望2013年,保险业将加快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对市场主体的创新给予更多“自主权”和“宽容度”,努力开拓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途径,在支持实体经济和参与社会管理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提速 凸显社会保障和风险管理职能

新华08网北京12月31日电(经济分析师王文帅、李文卉)中国保险业在痛苦的转型和调整中度过了2012年,尽管行业可持续发展仍面临严峻挑战,但总体呈现“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态势。展望2013年,保险业将加快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对市场主体的创新给予更多“自主权”和“宽容度”,努力开拓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途径,在支持实体经济和参与社会管理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市场化改革三方面推进  对创新提供更多自主权和宽容度

项俊波近日在保监会内部会议上指出,保险业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首先需要坚持保险改革的市场化导向,不断完善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分析认为,2013年保险业的市场化改革将向纵深推进,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销售渠道改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

为避免重蹈“利差损”覆辙,保监会对人身险产品费率一直采取比较严格的管制,很大程度上压制了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障需求,寿险业也为此面临较大压力。“就目前的新形势而言,如何稳妥审慎地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到了必须开始考虑实施的阶段。”陈文辉说。

另外,保监会201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初步确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也有人将2013年称为“市场化改革实施元年”。申银万国研究员孙婷表示,车险费率市场化将重新引入价格竞争机制,承保利润率可能大幅下滑。

销售渠道方面,保监会已在2012年出台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同时也在推行兼业代理方面的专业化改革。今后,保险销售公司同时交叉销售产险、人身险、健康险、养老险等组合型产品将是大趋势,并以直销、电销、网销等多种销售手段实现其渠道创新,专业化的保险中介公司也将迎来发展良机。

业内人士分析称,今后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或将是创新销售模式,个人渠道、银行渠道、法人渠道、供应商渠道、股东渠道等直接或间接的保险营销渠道,都将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实施渠道创新、提升竞争优势的重要方向。

保险投资方面,2012年保监会密集出台投资新政,大大拓宽了投资渠道、机构以及投资品种,这些都是市场化改革方面重要的步骤。预计2013年政策方面会倡导更多金融工具创新,例如债权计划等,使得保险资金能更好地在资产负债方面进行有效匹配。

简而言之,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就是给市场主体更大的自主度和选择权,在这个过程中,监管机构也要宽容市场主体的创新以及由于创新所带来的问题。伴随着保险市场从“寡头垄断”、“半垄断”到“垄断竞争”的格局演变,监管部门的角色也将更多地从“教练员”向“裁判员”转换。

“即使对于国有保险公司,也最好不干预其合法的微观经营活动,不搞统一的发展模式。要让公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市场上大胆去创去试,优胜劣汰。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规则并监督执行来完善市场体制机制,不能混淆角色。”保监会稽查局局长裴光表示。 

---保险业将更多支持实体经济  社会保障和风险管理功能凸显

根据监管层近期传递出的信息,保险业今后要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找准定位,鼓励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项俊波撰文称,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十分广阔,应从战略层面定位和谋划我国保险工作。  

可以预见,保险业将通过提供经办服务、提供补充医疗和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等多种方式,主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2013年保险产品将进一步凸显保障功能,传统的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将通过横向、纵向产品创新来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将涌现出更多的新型保障型产品,体现“深开发、广覆盖”的产品创新格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金坚强表示,保险业应加快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积极发展重大疾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配合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大力开发各类补充医疗、疾病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等产品。

项俊波则在部署下一阶段保险工作时强调,要继续抓紧推进上海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好方案完善和相关协调工作,尽早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要高度重视大病保险工作,研究制定大病保险示范产品,细化大病保险相关规定,统一和规范服务标准,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好大病保险。

为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保险业将充分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积极开展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信用保险和服务模式创新,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风险保障服务,并将在“三农”保险、巨灾保险、责任保险等方面加大力度。

农业保险方面,保监会将在已经出台的《农业保险条例》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和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着手,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广覆盖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农惠农的有效方式。

风险管理方面,保监会将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以此来丰富和补充现有灾害救助体系。

此外,保险业还将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和途径,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由此看来,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有望在2013年得到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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