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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染毒”GDP须强化监管

中国证券报2013年02月27日09:51分类:宏观经济

□本报记者 郭力方

多个城市连天雾霾、山东潍坊地下排污、土壤污染调查结果秘而不宣……一系列污染话题已演变成公共事件。这些事件无不警醒,当下国内环境污染已几乎渗透到所有领域。铁腕治污,净化“染毒”GDP已刻不容缓。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对环保事业重视程度的逐年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唯GDP是瞻”的观念仍根深蒂固,给一些污染企业留下可乘之机。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以牺牲环境换来的GDP,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在做减法。如果一个工厂年生产总值是一百万元,但为了处理该厂的“三废”排放,每年也要花掉一百万元,那么GDP是两百万元,实际社会所得却是零。环境污染已成为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沉重包袱,这项事业不仅需要不断唤醒的民众意识,更迫切需要政府主管部门从行动上切实履责,强化监管。

首先,治理污染需要环保部门与民众站在统一战线。我们此前在山东潍坊调查地下排污事件过程中,发现居民对于当地地下水污染普遍有切身感受,但囿于举报无门只能选择被动忍受。而当地环保部门对外界的质疑也一直搪塞了之。环保作为公共事业,需要包括政府与普通民众等在内的相关方形成统一战线,群策群力。

其次,需要提高“两高”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近年来,包括工信部发改委和环保部在内的部委已陆续拟定了多个“两高”行业的准入条件,并提出一系列符合标准的产能、环保等指标要求,但标准落实到地方,却往往被置之不理。解决这一问题,单靠要求地方政府自发主动执行标准并不现实,需要赋予环保部门第三方监管职能。“环评审批”作为各行业企业新上项目的最大“紧箍咒”,不达标者采取一票否决制。

再次,在环保部门的监管手段上,也存在亟需改进之处。以山东潍坊污染治理为例,当地政府多年来采取的主要手段是不断调高污水处理费等企业环保税费种类,2012年就将污水处理费在此前基础上调高一倍,这些措施成为当地规范污水排放的主要抓手。但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一措施除了填补了环保税费的多年亏空外,对于当地环境改善非但没有助益,反倒滋生了一些中小企业为逃避污染成本而采取的各种偷开偷排、恶意排污现象。环保监管手段的改进需要“恩威并施”,在强化落实企业污染排放标准的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积极治污。

最后,各地需要不断加快经济转型步伐,与逐年加重的环境污染“赛跑”。一方面,对于经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污染包袱,需要加大治污投资力度,以扶持环境治理相关行业产业发展的方式来推进。“十二五”期间4.5万亿元的环保投资,不仅能换来环境改善,更能带动起一些产业的勃兴,进而也能换来GDP和社会就业“双增长”。另一方面,对于传统污染行业发展所带来的新增污染空间,需要引导其通过产业发展实现“绿色化”和“清洁化”,这需要各行业掀起一场以节能环保而非先进尖端为终极目标的技术革命。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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