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产业经济 > 长春房价调控目标:低于居民收入增幅

长春房价调控目标:低于居民收入增幅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4月02日10:35分类:产业经济

新华08网长春4月2日电(记者郎秋红)吉林省长春市4月1日晚发布2013年度房价调控目标: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大平强调,“实际增幅”是指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意味着调控更严格。

据了解,2012年,长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7%,2013年预期增长13%。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扣除物价上涨因素,2013年长春新建商品住房涨幅应控制在10%左右。(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

分享到: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