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鼓励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交通枢纽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在区域间、城市间、城乡间、城市内的有效衔接,以提高枢纽运营效率、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在综合交通枢纽上的便捷换乘、高效换装,为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在区域间、城市间、城乡间、城市内的有效衔接,以提高枢纽运营效率、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在综合交通枢纽上的便捷换乘、高效换装,为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以下是通知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基础〔2013〕4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
2012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8号)中提出,“基本建成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发展目标和“按照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的要求,全面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主要任务。为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一体化发展,我委组织研究制定了《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此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3月7日
[责任编辑:范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