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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大病保险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将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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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3年04月08日14:43分类:动向

新华08网兰州4月8日电(记者王艳明)甘肃大病保险方案出台,经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将达到80%。

记者8日从甘肃省卫生厅了解到,由甘肃省发改委、卫生厅、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近日出台,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所有参保人员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今年先在庆阳、金昌、定西3市试点,然后覆盖到全省。

甘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额度上不封顶,参保(合)的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以个人自负超过5000元的部分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按照“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方式,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将达到80%,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将达到90%。(完)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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