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时事新闻 >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立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立

评论
分享到
新华08网2013年05月07日08:56分类:时事新闻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中国政府网6日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说,为加强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组长。

通知明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已有0人参与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发言须知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