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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进入决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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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3年06月05日09:29分类:动向

核心提示:五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目前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已进入决战阶段。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

新华08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刘铮)记者4日从中国国家统计局了解到,目前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已进入决战阶段。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确保普查组织人员到位、经费设备到位、软件网络到位、宣传培训到位。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这次普查将充分运用包括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和普查区电子地图等现代信息技术。

五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中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开展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国家统计局要求,加快完善普查方案,全力落实普查经费,扎实做好普查人员选聘和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单位资料的搜集与比对,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真实存在;精心组织综合试点,确保普查方案顺畅实施。

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是普查成功的关键。国家统计局要求,普查方案设计要充分考虑企业报送的便捷性,尽量减轻企业的普查负担;要建立健全严格保护普查对象商业秘密和个体信息的制度和机制。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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