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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2013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

发展改革委网站2013年06月27日11:33分类:动向

核心提示:《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今日公开发布。意见指出,要以贯彻《若干意见》为重点,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全面崛起,努力开创中部崛起工作新局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2013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3〕993号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43号)的要求,现将《2013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根据自身实际和部门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做好今年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

附件:2013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5月28日

 

2013 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

201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牢牢抓住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43 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契机,以加快“三基地、一枢纽”建设和推动重点地区发展为重要抓手,以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主要任务,以深化体制创新和扩大开放为根本动力,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全面崛起,努力开创中部崛起工作新局面。

一、以贯彻《若干意见》为重点,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一)认真抓好《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继续做好《若干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抓紧研究制定部门分工方案,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责任部门,协调落实有关政策。高度关注中部地区扩大开放、县域经济发展、城市群发展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继续落实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两个比照”政策。进一步加大规划实施力度,落实好规划明确的各项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密切跟踪分析和监督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大“两个比照”政策实施力度,完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中部地区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进一步做好中部地区经济形势分析工作,跟踪研判中部地区经济形势,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因应之策。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制约中部地区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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