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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探索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2)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7月15日09:50分类:区域经济

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加强综合引导

北京市通过探索政策创新,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促进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推进节能减碳工作积极性。目前北京市已经申报获批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综合奖励资金支持。2007年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节能量和碳交易、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奖励、新能源车示范运行等。对符合条件的资源利用企业减免税收,促进了尾矿、粉煤灰、钢渣等工业废弃物的转化利用。对符合国家财政奖励支持政策的项目,在中央财政240元吨标准煤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260元/吨标准煤配套奖励。

北京市海淀区某酒店总经理刘女士说,酒店通过技术改造、安装一些节能装备,实现了节能降耗,如果我们通过了节能降耗的验收,还能得到政府的几十万元的奖励,这对我们来说是两全其美。

洪继元说,北京市推动多项试点创新探索,向管理、科技要节能效益,完善节能减碳工作长效机制,这也为北京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推动节能降耗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障碍,一是用能单位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据测算,北京市工业领域综合改造节能量投资额在3000元至3600元,非工业领域综合改造单位节能量投资额在6500元至7500元,现有500元/吨标准煤的奖励标准,不足节能改造投资成本的15%。二是奖励门槛较高。由于北京市用能载体分散且单个项目节能量较小,普遍低于国家规定工业项目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非工业项目100吨标准煤的门槛。由于奖励门槛高,也不能很好地吸引企业积极降能降耗。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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