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产业经济 > 自行发债试点扩容 交通筹融资添利好

自行发债试点扩容 交通筹融资添利好

交通部网站2013年07月18日10:49分类:产业经济

核心提示:财政部日前印发了《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为规范自行发债装上“保险阀”。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

日前,财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山东省开展自行发债试点,试点新增江苏、山东两省。

自行发债加装“保险阀”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为规范自行发债装上“保险阀”。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2013年试点省(市)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债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2013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

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仍由财政部代理发行。自2011年第四季度开始,财政部允许上海、广东、浙江和深圳四地率先试点自行发债。2011年、2012年地方自行发债规模分别为229亿元和289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支持交通发展

交通运输等公共基础设施是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的重点,试点为部分省份交通运输建设拓展了融资渠道。

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2年省本级支出中,交通运输支出96.44亿元,增长62.87%。主要原因是2012年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了17亿元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资金。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政府出台的《加快推进全省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3—2015年)》提出,国家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券,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和铁路等项目建设。

在2012年浙江省发行的地方债券中,交通运输部门共争取到42%的债券额度用于交通建设,同比增长两倍多。

[责任编辑:范珊珊]

分享到: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