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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权”抵押贷款调查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8月23日08:49分类:区域经济

重庆“三权”抵押贷款调查

新华社记者李松

重庆(CNFIN.COM / XINHUA08.COM)--当城市居民习惯以拥有所有权的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时,多数农民却苦于拿不出有效抵押物,而无法获得贷款投入农业生产。

全国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正在推进一项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将当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这“三权”确定为财产权,可进行抵押贷款,以期达到盘活农村资产,为农村和农业发展注入资金的目的。

让农村“沉睡资源”变成“活资产”

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主要作用在于确认农民的财产权,在一定程度上激活农村“沉睡资本”。

在重庆石柱县三河镇川主村,村民黄华银家拥有一套500多平方米的三层农房。黄华银一直想发展肉兔养殖,但苦于没有资金未能实现。2010年,黄华银以自家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2万元,购买了5000多只肉兔,年均纯收入10多万元。

截止目前,石柱县已发放“三权”抵押贷款6亿多元,帮助3000多农户及个体企业创业。在石柱县沙子镇,有16户农民使用承包地抵押贷款,贷出140多万元。

农业大户说,以前宅基地、农房等不能用作抵押,农民只能从银行贷两三万元额度的小额信用贷款,甚至在民间借高利贷来搞生产,风险大且不经济。农村常用的信贷产品主要为授信额度在3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和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贷款。“三权”抵押贷款的出现,正好填补了这块空白,让农村沉睡了几十年的资源变成了“活资产”。

在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对象是像黄华银这样的农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主要用于发展种养殖、林业、农副产品加工等,满足农民产前、产中、产后资金需求。

风险补偿金“兜底”

记者采访发现,重庆在探索“三权”抵押贷款之初,不少银行反映,“三权”资产难以评估、抵押登记难、资产变现难,银行担心贷款风险大。

为打通“农民贷款难”与“银行放贷慎”间的“肠梗阻”,分担贷款风险,重庆建立了“三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即通过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补助,如遇农户无法归还贷款,由政府给予金融机构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损失的20%-30%,形成政府、银行和农民共同承担风险的格局。

“搞'三权’抵押,一次性贷款也在20万元左右,这对农民而言不是小数目。现在能建立一套风险补偿机制,让银行愿贷款,也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在解决了贷款风险担忧后,重庆江津区养殖大户刘力勤去年用自家农房办了一笔抵押贷款。

“目前农业经营风险还比较大,开展'三权’抵押更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以防止农民'失地’和银行呆坏账增加。”在政策设计上,重庆采取政策性和商业性补偿“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由政府牵头建立专门的贷款损失保障或补偿机制;另一方面,保险等部门可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发相应的保险品种,降低此项业务带来的风险。

完善“三权”抵押

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部分金融机构“弃农进城”,农民正常资金需求,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及规模化种养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遭遇金融“失血症”。在这一背景下,“三权”抵押贷款在一些地方兴起,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的新路径。

与此同时,从目前来看,“三权”抵押贷款还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亟完善、农村产权市场建设滞后、农地评估体系发育不足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发展还需政策破题。

“随着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民宅基地、承包地已不仅仅是生存保障问题,也是农民的用益物权。”例如,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的基本财产权,就如市民房屋是其基本财产一样,市民可以利用房产的财产价值进行抵押、转让,农民也应该有权利实现上述行为。

专家认为,要在坚持“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利益”前提下,尊重农民意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明确“三权”价值。同时,要完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政策体系,还应在区县级或较大的乡镇建立“信用担保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信用担保中心”后,农民可通过中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由担保中心负责调查农民实有资产、信用状况并催还欠款;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涵盖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交易。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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