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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还需迈过几道坎

经济参考报2013年09月17日10:27分类:社会热点

核心提示:不少网民表示,“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商业政策,不应和社会政策、养老政策混在一起,应交给金融机构去探索设计,依靠商业机构推进。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

对此,不少网民表示,“以房养老”是对中国养老资源的积极补充,但在实际操作中面临房屋产权问题、传统观念等诸多阻力。“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商业政策,不应和社会政策、养老政策混在一起,应交给金融机构去探索设计,依靠商业机构推进。

“以房养老”有积极意义

有网民认为,“以房养老”是对中国养老资源的一项积极补充,对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金问题和盘活已有房屋资源都有积极意义。

网民“玄根”认为,“以房养老”是一种新的养老方式,不是强制的,可供老人自行选择。对于无子女的老人来说,可能益处更大。民众不能为了反对而反对,而没有耐心看细则。

网民孟晓苏认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起源欧洲,十多年来在美国、日本发展较快。老人投保后继续在原有房屋居住,同时以房产价值与平均预期寿命等进行核算,按月领取给付金。这种模式很适合我国无子女老人养老。

有网民称,“以房养老”在其他国家确实有用,可是在中国可能成为“鸡肋”。网民“老徐时评”甚至担心,金融机构可能借此再次掠夺弱势群体一辈子辛苦赚来的房产。

面临一系列障碍

网民表示,“以房养老”面临70年产权等一系列障碍。

网民赵庆明表示,“以房养老”面临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土地使用权限,目前只有70年,随着房子使用消耗越来越多,那么剩余权利价值就在减少,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估值给的价格还不如直接卖房子拿钱划算。

网民宋会雍也认为,“以房养老”有两个死结。倒按揭结束,老人健在而房被收走,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到期,银行拿到的房子还能值多少钱?说到底,倒按揭只是个投资品,其价值是配套条件决定的,现在平台尚未建立,“以房养老”没有生存空间。

另外,“以房养老”的推行也遇到中国文化的巨大阻力。“中国式父母”不仅终生对儿女抱有责任和情感,直至生命终结,也要为子女留下一份遗产,才算尽到最后的责任。

本质是一种商业模式

网民认为,“以房养老”的基本原理,是盘活老人的存量房产,使其由不动产变现为可以补贴晚年生活的“活钱”,本质上属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不可能替代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制度。

有网民认为,我国亟待加强各类养老保险的宽度和厚度。“以房养老”主要是针对城镇老年人口所作的政策设计,而农村空巢老人、低收入老人等群体的养老问题也应得到重视和合理安排。

网民郑秉文表示,“世界发展的主流制度,不是'以房养老’,它不应该作为中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流,可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由商业机构去推进。” 

网民马光远表示,最好不要把这种商业政策混在社会政策、养老政策中,而是交给金融机构去探索,去设计能够吸引老人的产品。这和政府的养老没有任何关系。(记者明航 整理)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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