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新政促外资准入 加快自由贸易区电商建设
核心提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放开对电子商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快自由贸易区中的电子商务谈判。
新华社记者谭博文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放开对电子商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快自由贸易区中的电子商务谈判。有关专家认为,电商新政将拉动投资,吸引更多的外商进军国内市场,促进跨境商务流动更加通畅,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刺激电商行业增长。
电商发展迅速 跨境电商尚处初级阶段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35万亿元,同比增长24.3%。其中,B2B交易额达3.4万亿元,同比增长15.25%;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7542亿元,同比增长47.3%。
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11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6万亿元,同比增长33%;2012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涨幅均高于线下传统外贸交易额增幅。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等专家指出,我国跨境电商虽起步早,但从目前的交易规模来看,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在出口中所占份额还较小。
艾瑞咨询《2012-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预测,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到2016年将达到6.4万亿元,占进出口贸易额的比重将达到18.5%。
开放电子商务等外资准入限制
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电子商务“网上销售”属于限制外商投资产业。一些获得外资融资的网站为了规避这一政策,将网站设为了VIE结构,其直接经营主体则按内资设立。
VIE结构常见于国内的互联网公司,通常这种架构的目的,是使境外注册的公司和在境内进行运营业务的实体相分离,使境外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业务实体。由于国内风险投资起步晚,产业发展不成熟,互联网公司早期发展时大多会接受境外融资成为“外资公司”。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电子商务巨头也都是VIE模式的受益者。事实证明,海外融资推动了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电子商务对外资开放也是大势所趋。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与电子商务行业直接相关的政策是开放电子商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决定》提出要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放开外资准入限制,将吸引更多的外商以投资、入股等方式进军国内市场,让国外优秀的电商企业以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落地,不仅能拉动投资,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还能促进电商行业的良性发展。
张周平认为,外商的进入给国内消费者带来更多丰富的商品选择,更好的刺激国内消费者对国外商品的购买需求,随着外资、外商介入后,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将面临新一轮的发展。中国电商市场前景广阔,受到国外电商青睐,国外传统零售企业等也均把目标瞄向中国。美国梅西百货和美国最大的连锁仓储量贩店好市多均打算以电商形式进入中国。
加快自由贸易区电子商务发展
《决定》提到加快建设自由贸易区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
《决定》提出,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曹磊认为,《决定》表示,加快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以及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这将给包括小额外贸出口、海外网购进口等业态在内的跨境电商行业带来利好。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有助于拓展境外消费新市场,能有效地缓解我国进出口形势严峻的困境,备受国家各部门的关注。从今年起,国务院、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利好政策,商务部更是出台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多项政策,旨在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曹磊表示,目前国家对跨境电商是监管和促进双管齐下。一方面监管加强了电商方面的电子检验检疫和海关偷税漏税的管理;另一方面从简化报关流程以及便利支付方式方面促进跨境业务。此次《决定》中释放的信号,或将对一些关键问题如通关、结汇、税收等进行调整,将把国内国外的跨境贸易商务流打通,让跨境间的商务流动更加通畅。政策推动将利好国内跨境电商平台,如全球速卖通、敦煌网、兰亭集势、米兰网、易唐网等,以及京东、凡客为代表的布局海外市场的网络零售商。
[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