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宏观经济 > 食药监总局不准生产标注“特供”字样白酒

食药监总局不准生产标注“特供”字样白酒

人民日报2013年12月04日08:50分类:宏观经济

核心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通知称,目前白酒生产仍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控制工作。

通知要求,企业要按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人民日报 王珂)

[责任编辑:彭桦]

分享到: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