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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将实行“分类调控”新思路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3月05日16:23分类:产业经济

新华社记者孙瑞、罗娜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这是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新思路,是基于市场发展形势做出的积极调整。

——房地产市场地区分化特征显著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地区分化加剧,呈现“两头小、中间大”格局。以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为代表的热点城市供需关系依然紧张,屡屡出现“日光盘”,房价涨幅较大,土地成交旺盛;大部分二线城市市场趋稳,后续增长动能衰减;一些城市供过于求,处于持续消化高库存中,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紧张开始降价促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指出,对全国657个城市的分析显示,全国房价同比涨幅不超过5%,总体平稳,少数城市略有下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也显示,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有所缩窄,但内部分化明显加剧。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供求关系、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的情况不一导致房地产市场地区性差异明显,这就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的调整和发展。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特别强调要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表明政府调控告别此前“一刀切”的方式,将更立足于差别化的市场现状,实施更灵活、更有针对性的政策。

——“分类调控”为解决住有所居腾挪空间

朱中一表示,虽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目前我国产业升级、城市群结构调整和长效机制建立等尚需时日,经济增长和地方财政还难以完全摆脱对房地产的依赖,改革必须面对市场差异问题,在政策上稳妥过渡,因此调控政策尚不能完全退出。

朱中一认为,“分类调控”就是要因地制宜,对房价上涨过快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要从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增加住房用地和住房有效供应,稳定公众预期。对库存消化压力较大的城市,要注意控制新开发规模,采取措施“兜住底”。对于多数城市应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动“中间”城市房价持续趋稳,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打下基础。通过“分类调控”为长远解决“住有所居”问题腾挪空间。

此外,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等内容,这表明在针对不同城市分类调控外,政府还将更加注重完善住房“双轨制”政策,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