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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货能否成网购维权“尚方宝剑”?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3月14日09:34分类:社会热点

核心提示: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这意味着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从电商的自律行为上升至法律层面。

新华社记者赵宇飞

重庆(CNFIN.COM / XINHUA08.COM)--消费者要有网购“后悔权”了。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这意味着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从电商的自律行为上升至法律层面。

这一关系到数亿电子商务用户的新规对买卖双方会产生何种影响?能否成为网购消费者维权的“尚方宝剑”?

网购有了“后悔权” “点赞”同时有担忧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喻军认为,因网络交易难辨真假、难估尺寸等导致的卖家与消费者的纠纷屡见不鲜, 新消法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新规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实际上,很多商家早就做出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但大部分只是吸引顾客的噱头,由于缺少法律约束,消费者要求退货时,卖家往往会找各种理由拒绝退货,消委会每年都会接到很多此类投诉。”喻军说,将网购“后悔权”写入法律,无疑给了消费者一把维护自身权益的“尚方宝剑”。

对此,消费者也纷纷“点赞”。“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让我更放心地进行网购,再也不怕卖家拒绝退货了。”去年下半年,热衷于网购的吴女士在淘宝某品牌旗舰店购买了两件毛衣,收到货试穿后发觉不合身,但卖家拒绝退货,后来在淘宝客服的介入下才退货成功。

新消法规定,四种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 

不少消费者在“点赞”的同时仍然担忧,尽管划定了明确不退的几类商品,但新消法中规定的“退货商品应当完好”如何判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引发纠纷。“货退回去之后什么情况下不影响二次销售,有没有一个标准来界定?例如穿过的衣服吊牌没剪,但有体味、香水味怎么办?”

新规施行在即 网络商家何去何从?

记者发现,新消法实施前,淘宝网、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商平台就已经实施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由于是自愿参加,依旧有不少商家对此“敬而远之”。在淘宝网上,符合检索条件的宝贝为3亿多件,而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宝贝仅有1亿多件。

多名卖家告诉记者,自己销售的商品不适合无理由退货,但又不在新消法规定的不予退货的商品范围内。

某地板旗舰店就明确声称不接受“无理由退货”。店铺老板说,网上购买地板的程序非常复杂,多是分次付款,包装、拆卸也十分麻烦,如果不是因为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货就无法接受,因为只是包装、拆卸就要耗费大量人工成本。还有卖家表示,内衣、耳钉等涉及个人卫生的很多商品都不适合无理由退货,而新消法都没有对这些商品作出规定。

不仅如此,不少商家认为,“七天无理由退货”对消费者的诚信是一个极大的考验,一旦有消费者滥用“后悔权”,店铺的低成本经不起折腾。

在淘宝网经营服装店的王女士说,即使在店铺公告中已明确表示不退货,但还有人以给差评威胁要求退货。“如果承诺了无理由退换货,可能会有人把店铺当成试衣间,找各种理由退货。”

[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