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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平台非法集资风险凸显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4月21日17:21分类:产业经济

新华社记者刘诗平 李延霞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21日表示,目前,网络平台打着“民间借贷”的旗号非法集资风险凸显。其中,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广大百姓需增强风险意识。

刘张君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新开设的P2P借贷网站数量和贷款规模迅速飙升,有的已涉嫌非法集资,兑付危机、倒闭、卷款跑路现象屡有发生。

刘张君介绍,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搞资金池,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

二是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有称为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

三是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有四点需要明确。”刘张君说,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表示,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是最近的一个非法集资典型手法,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当前,我国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新发案件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蔓延。公安机关提醒百姓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完)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