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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银保新单数据大幅下滑凸显险企转型之难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5月20日15:44分类:产业经济

核心提示:四大上市险企日前陆续公布4月份保费收入,与年初保费收入实现“开门红”相比,各险企4月单月保费收入均出现回落。分析来看,4月银保新单数据大幅下滑是主要原因,在售产品结构不合理凸显险企转型之难。

新华社记者谭谟晓 李延霞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四大上市险企日前陆续公布4月份保费收入,与年初保费收入实现“开门红”相比,各险企4月单月保费收入均出现回落。分析来看,4月银保新单数据大幅下滑是主要原因,在售产品结构不合理凸显险企转型之难。

数据显示,4月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分别实现寿险保费收入156亿元、108.8亿元、53.6亿元和57.5亿元。单月同比增速分别为负34.18%、13.23%、-14.87%和-8.85%。

进入4月后,受银保新规等影响,多数险企银保渠道保费收入下行趋势明显。

4月银保同业交流数据显示,参与同业交流的40多家人身保险公司,总银保市场新单规模保费收入304.2亿元,环比下降47.2%,近九成保险公司银保渠道保费收入环比出现负增长,只有5家保险公司环比正增长。除了中国平安,其他几家上市险企的银保新单保费同比下滑幅度均超过八成。

业内人士表示,4月银保新单保费收入下降明显,一方面和险企准备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银保渠道产品竞争力较弱。

当前银保渠道产品以趸交产品为主,产品期限短且收益固定化。这类产品是保险公司获取现金流和扩大规模非常有效的渠道,但也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满期给付压力。

4月1日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应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其中,商业银行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目前银保渠道销售的保障型产品的比例仅为10%左右,这与以风险保障为本质的保险业的地位不相符。

在此背景下,主动调整产品结构,重点转向期交产品的销售推动应成为险企转型的抓手。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保险公司需要开发一些适合在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发展长期保障型保险产品将是大势所趋。“现在银保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多是分红险和万能险,在整个寿险保费中占比超过80%。通过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不仅可以改善保险公司的保费结构,对经营结构调整也有重要意义。”

对于未来几年银保渠道合作模式的转型升级,友邦保险中国区首席执行官蔡强认为,银保合作将从货架式的合作模式,进入一家银行只选择几家合作伙伴的阶段,再到只选择独家战略合作伙伴的阶段。独家战略合作可实现全方位合作,银行能获取最大回报,只有深度合作,银保渠道才能真正把双方优势发挥出来。

庹国柱表示,保险公司应利用好银行的渠道作用,优化产品结构,规范与银行的合作方式,在一种良性环境中,合作可以做到双赢。(完)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