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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慧伦:企业“走出去”要注意“形象包装”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7月09日09:23分类:产业经济

核心提示:奥斯顿国际法律事务所顾问苏慧伦表示,在“走出去”的时候,企业要注意利用专业的公关公司对其进行整体包装,打造正面的企业形象,这一点是很多中国企业容易忽视的地方。她认为,与其他国家中小企业“走出去”相比,中国中小企业在“走出去”的时候可能会对文化和法律体系有所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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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

作者:赵灿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2014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8日在京举行。奥斯顿国际法律事务所顾问苏慧伦在做客新华社中国金融信息网访谈间时表示,在“走出去”的时候,企业要注意利用专业的公关公司对其进行整体包装,打造正面的企业形象,这一点是很多中国企业容易忽视的地方。

奥斯顿国际法律事务所顾问苏慧伦接受中国金融信息网专访。中国金融信息网 吴丹 摄

苏慧伦介绍说,“走出去”的企业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绿地投资”,即企业在投资目的地独资成立公司,另一类就是通过跨国并购。对于赴美投资的企业来说,前一种情况遇到的法律限制稍微小一点,后一种需要通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这时,公司对监管机构和被投资方要保持透明,告知公司性质、资金来源及投资目的等。此外,还需要找一个很好的公关公司,对媒体放出一些正面消息。媒体的运作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并在美国落户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近年来,海外市场对中国投资者的态度也出现积极转变。苏慧伦介绍说,随着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慢慢提升,中国企业知名度也在提升,产品质量逐渐改进,这些都改善了美国消费者对中国企业的认识。整体来讲,大家对中国公司的看法就是有钱,现金比较足。如果一个项目要投标,有来自各个不同国家的投标者,通常中国公司得标最后的结果都是价格比其他竞争对手高。

苏慧伦认为,与其他国家中小企业“走出去”相比,中国中小企业在“走出去”的时候可能会对文化和法律体系有所不适。她建议,每家企业“走出去”投资之前都要做功课,不仅要了解商业方面的情况,还包括政策环境,最重要的是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苏慧伦介绍说,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比较倾向于能源行业,最近半年也在向房地产行业偏移,一些大型房地产商在美国投资了商业大楼等收益性良好的房地产。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比较严格的是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行业,如军工产业、通讯行业等。

她表示,美国是一个非常有挑战性的市场,也是一个很自由的国度,只要肯努力,任何的梦想都有可能成真。中小企业如果要想扩展美国的市场,只要对当地的环境、法律多加了解,就一定可以成功。

[责任编辑:赵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