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陈刚
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昆山市日前出台了《昆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的行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该《办法》要求,政府性债务要从实际出发,坚持“量力而行,规模适度,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责、权、利”和“借、用、还”的统一。
一是实行分级管理。昆山市政府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管理、监督。各区镇相应成立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扎口管理本区镇的政府性债务。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谁举借、谁偿还”,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平衡地方财政预算,债务建设项目产生的收益优先用于偿还相应的债务。
三是严格风险防控。建立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跟踪分析政府性债务情况,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债务风险等情况综合测定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并进行债务控制。
四是强化约束机制。政府和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各债务主体的债务及使用效益情况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其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