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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探索“公建民营”养老院激活民间资本热度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9月15日14:01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期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42个地区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武汉作为试点区之一,在多家养老院试点“公建民营”,通过公办养老设施对外租赁、委托代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有效破解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冷热不均的现状。

新华社记者冯国栋

武汉(CNFIN.COM /XINHUA08.COM)--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期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42个地区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武汉作为试点区之一,在多家养老院试点“公建民营”,通过公办养老设施对外租赁、委托代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有效破解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冷热不均的现状。

——养老院“公建民营”受市场认可

据武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改革的重点包括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强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等,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今年3月,湖北民政厅印发《全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27家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和创新服务供给方式等方面的改革探索试点。其中,武汉市社会福利院、武昌区社会福利院、汉阳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等4家福利院均榜上有名。

佛祖岭福利院是一家公建民营的福利院,既有着公办福利院的硬件设施,也有民办福利院的服务。院长王楚润说,佛祖岭福利院由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府出资6000多万元建设,于去年6月建成投用。建成后,即交由武昌区一家民办养老机构代为经营管理,成为湖北省首家“公建民营”的福利院。

85岁的汪小毛和老伴汪春林今年2月搬进佛祖岭福利院。两位老人原本住在武昌余家头,都是武汉国棉二厂退休工人。汪小毛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和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三天两头往医院跑,还多次被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年迈的汪春林,每天既要洗衣做饭,还要天天跑到医院照顾老伴。他们共有6个子女,但孩子们都有自己的生活。老伴经常生病住院,孩子们也经常跟着忙活。搬进佛祖岭福利院后,汪小毛和老伴汪春林对这里的生活非常满意。

——“公建民营”激活民间资本参与积极性

王楚润说,养老产业还是一个微利产业,让民营养老机构投入巨额的资金建设养老院,既不现实,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实施“公建民营”,通过公开招标等办法择优选择社会力量运营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则可以较好地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是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双赢。

武汉市探索“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改革试点,通过公办养老设施对外租赁、委托代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从而有效破解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冷热不均的现状。

以佛祖岭福利院为例,按照东湖高新区与佛祖岭福利院管理方签订的承包协议,政府除每月定期支付每位老人供养费外,还要向管理方支付一定的运营补贴;政府会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并向老人们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有超过半数老人对管理方表示不满意,区社发局有权撤换管理团队。

武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推行“公建民营”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重点任务。今后,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的面向社会代养老人的公办养老机构,一般都要实行“公建民营”,并通过公开招标等办法择优选择社会力量运营。

作为配套措施,今年4月,武汉市民政局宣布将拿出1490余万元向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和社区购买社会服务。7月份,武汉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又宣布,市、区两级财政还将拿出1100万元补贴特殊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其中包括送餐应急、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

——避免“公建民营”养老院“跑偏”

目前除湖北外,江苏、成都、北京等地也在探索养老院“公建民营”模式试点。专家指出,“公建民营”养老院必须保证公益性的特征,政府也必须出台相应的约束机制来保障其公益性,以避免“公建民营”养老院“跑偏”。

专家认为,“公建民营”养老院的运行模式现在有很多种,有些地方要求必须免费供养五保户和三无人员,或者优先保障低收入人群入住等等。虽然很多地方已经开始试点,但发展初期还非常混乱。

目前,我国多数“公建民营”的养老院项目都是采用“承包”的模式,即政府只负责前期投入,机构中标后按合同向政府缴纳租金,后期运营自负盈亏。一些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中,仅仅扮演“房东”收租的角色,其公共职能并未得到体现,与模式的初衷相去甚远。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政府要出资,而且要出大头,招标社会力量、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组织来投标。“谁的主意高明,谁的办法好,谁的建议好,我就选择谁。谁的运营的费用又比较低,就交给谁去办。”

专家指出,“公建民营”养老院不能成为政府甩包袱、机构图增收的工具。要真正做实这一模式,引入的民间机构需要充分发挥服务技术优势,政府则要出台一系列标准、规范、管理办法来履行监督职能,这样才能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更多需要资助的老人身上。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