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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数银行放开首套房认定标准 利率仍需上浮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10月15日10:15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央行房贷新政出台已近半月,记者近日在重庆市场上采访了解到,多数银行已经放开首套房认定标准,即“认贷不认房”,但购房者在贷款时利率仍需上浮。

新华社记者赵宇航

重庆(CNFIN.COM / XINHUA08.COM)--央行房贷新政出台已近半月,记者近日在重庆市场上采访了解到,多数银行已经放开首套房认定标准,即“认贷不认房”,但购房者在贷款时利率仍需上浮。

重庆江北区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晓兰国庆期间在位于北部新区礼嘉街道的一处楼盘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10平方米的改善型住房。由于之前的房贷已经还清,因此符合央行新政的首套房标准。在办理房贷时,李晓兰发现,虽然在每家银行都能贷到房价的七成,但是利率必须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

即使是“名副其实”的首套房,同样无法享受到优惠利率。重庆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王先生国庆节后在照母山片区某楼盘首次购买了一套小户型住宅,在办理房贷时,虽然收入、征信等材料符合规定,但是实际贷款利率依旧上浮了5%。

对此,记者就首套房贷款问题咨询了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各家银行目前的房贷政策基本一致,即可以按照央行新规执行“认贷不认房”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根据贷款人资质、信用状况综合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基本可以低至三成,实际执行利率至少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

即便是可以执行基准利率或是优惠利率的银行,也会设置一定的存款条件。比如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是重庆市场上为数不多的执行房贷基准利率或9.5折优惠利率的银行,但条件是贷款人必须预存三月的月供或者10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商业银行揽储压力大、资金成本仍处于高位,所以央行新政中所提到的7折利率优惠更偏向于政策指导,银行落实起来十分困难,同时由于房地产行业风险并未得到有效化解,出于风险控制的角度,多数银行仍对房贷采取审慎态度,因此至少在今年底,购房者都很难以优惠利率贷到房款。(完)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