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王成
福州(CNFIN.COM / XINHUA08.COM)--22日,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由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已于近日下发。
《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编制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由国家和福建省出台的涉及全省企业直接负担的共1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由国家制定的为113项,由福建省制定的为13项。
《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编制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由国家和福建省出台的1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优惠政策。其中,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48项、减免的67项、降低标准的27项、其他优惠政策5项。
“两清单”对收费项目、收费部门、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及执行期限等,均作了明确的说明。
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表示,公布两个“清单”是福建省推进阳光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收费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未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的,相关企业、群众等交费者有权拒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