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区域经济 > 中国长三角地区共建区域一体化大市场

中国长三角地区共建区域一体化大市场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12月12日11:19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长三角地区的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商务主管部门11日在上海签署合作协议,共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大市场,进一步激发区域市场活力和经济增长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新华社记者吴宇

上海(CNFIN.COM / XINHUA08.COM)--长三角地区的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商务主管部门11日在上海签署合作协议,共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大市场,进一步激发区域市场活力和经济增长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按照协议,三省一市将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溢出”效应,加强区域合作,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大市场。

在规则体系共建方面,在三省一市率先推进实施市场流通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继续清理市场经济活动中含有地区封锁内容、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各类优惠政策,促进规则透明、竞争有序。

在创新模式共推方面,加快市场流通技术和模式创新,提高区域市场流通现代化水平。推动电子商务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加速深化长三角区域各领域电子商务创新应用,促进商业转型升级。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推动传统的实体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为金融、物流和资讯相配套,商品、要素和服务更加融合的“升级版”市场。积极发展城市共同配送,推广“网订店取(送)”等服务模式,开展以托盘和包装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为重点的物流标准化试点。

在市场监管共治方面,推动三省一市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形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区域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互联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推广“科技+制度+保护+诚信”治理模式,建立权利人沟通机制和推行网上交易可疑报告制度。

在流通设施互联方面,健全长三角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完善长三角综合运输通道和区际交通骨干网络,形成互联式、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商业设施、农产品流通设施、物流设施、社区基本生活服务网点等流通基础设施,保障和服务民生。

在市场信息互通方面,推进三省一市地方电子口岸平台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联网申报、核查和作业的通关协作机制,建立长三角区域便捷通关企业统一认定标准和管理互认机制。依托长三角城市市场信息协作网,加强区域商务信息沟通与合作,提高市场运行分析监测水平,引导长三角区域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信用体系互认方面,加快建立长三角区域质量检测、认证等互认信用体系。引导商圈或平台型企业,建立对入驻商户和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和诚信企业“红名单”。(完)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