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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体裁衣:江苏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机制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12月16日16:26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在全国统一部署的总体背景下,江苏省积极鼓励并探索小型水利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长效机制,多个地方初步形成了“量体裁衣”的有效路径,力求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效益。

新华社记者陈刚

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在全国统一部署的总体背景下,江苏省积极鼓励并探索小型水利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长效机制,多个地方初步形成了“量体裁衣”的有效路径,力求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效益。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江苏省水利系统今年改革的重中之重,并积极推进试点,构建制度保障。

——基层积极探索 因地制宜出“疗效”

淮安市洪泽县岔河镇,十里长河沿线河道整洁、岸坡平整。“作为改革的试点镇,将原先相互独立的村庄卫生保洁、农村道路保洁、绿化养护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实行‘四位一体’统筹管护,统一安排人员、事项和经费。”岔河镇镇长杨建浩说。

洪泽县是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的试点县。在此次改革试点中,岔河镇总共11个村及3个居委会,采用村自报与镇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最终确定了三类小型水利工程模式:一是竞争承包管护模式,各村根据镇水利工程管护标准和要求,测算各管理片区管护经费,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管护主体;二是用水协会管护模式,由村委会组建用水者协会,并将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权交给用水者协会;三是流转土地管护模式,实行工程管护与土地流转经营相结合,土地经营者在流转土地的同时,也承担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

洪泽县水利局长郭明珠介绍,实行“四位一体”管护模式后,全镇管护人员减少了164人,管护费减少了50万元,大大降低了管护成本。改革也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现在农田水利修的好,都是防渗渠,管理任务又不重,收益也不错,大家都抢着来管。”岔河镇滨河村水管员张爱化说,以前他只管电灌站,一年也就1000多块钱,如今河道、渠道、道路以及电灌站一起管,一年能有六七千的收入。

洪泽县水利局负责人介绍,岔河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做法包括: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岔河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从2013年7月份开始启动。镇政府第一时间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深入调查,合理确权。组织2个调查组、12名技术人员,对全镇59公里圩堤、722公里沟渠、445座灌排泵站及1086座建筑物进行确权登记;全面清理,移交管护。在完成确权登记后,投入近80万元对纳入管护的工程和河道进行维修养护后,移交相关养护公司和人员;严格管理,监督考核。水利部门通过建章立制,强化行业管理,加大检查监督以及考评考核力度,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

——农民“家门口工程” 鼓励产权主体自行管理

“小型水利工程多是农民田前屋后的家门口工程,直接服务他们的生产生活。这项改革面广量大,要真正做到小水利服务大民生,关键是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江苏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介绍,“明晰工程产权可以说是这项改革的‘牛鼻子’,我们结合当前农村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开展工程确权登记,同时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界定管理权限,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今年,江苏省水利厅、财政厅共同出台了《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其中,关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明确要求各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

记者了解到,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办法同时规定,产权归属已明晰的工程,维持现有产权归属关系。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工程产权界定工作,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载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在确保工程安全和公益属性的前提下,江苏提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可选择自行管理,鼓励各地发挥好乡镇水利站、专业化服务队和群众化服务组织这部“三驾马车”的作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力求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效益。目前,除了洪泽县岔河镇探索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管护模式,还有常熟市董浜镇节水灌溉协会管护模式、高邮市界首镇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太仓市双凤镇市场化运作模式,南京市江宁区物业化管护模式等,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在常熟董浜镇,水利站创新思路,整合常熟市水利技术推广站、董浜镇农服中心以及各村的资源,于2009年12月成立了全省首个“民办公助”形式的镇级节水灌溉协会,由协会负责对本镇区域内节水灌溉工程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统一维护。经过几年实践,不仅降低了用水成本,使节水灌溉工程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实现比传统的灌溉方式节水50%-70%,灌溉水利用率达90%以上,全镇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维护只需4人,还形成了科研单位、管理单位和用水农户共同管理、共同推进、共同提高的新型推广服务模式,初步形成政府扶持、科技支撑、协会组织、百姓参与的节水灌溉技术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试点 构建制度保障

记者从江苏省水利厅了解到,江苏省把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今年改革的重中之重,按照计划,将在今年完成水利部改革示范县工作,并继续推进省级改革试点县建设。

2014年,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100个试点县,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江苏洪泽、高淳、太仓、扬中、高邮5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在做好国家级试点的基础上,江苏还结合全省水利现代化试点工作,确定了江宁区、常熟市、张家港市等16个省级试点县,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加快推进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部分基层水利系统工作人员介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难,根本上是因为管护资金得不到保障。“我们现在的管护资金在用好用足省市补助资金外,县、镇财政分别按3元/亩、2元/亩安排奖补;工程受益村按5元/亩标准从村级集体经济中筹集。”郭明珠说。

对于相应资金保障,江苏省有自己的统筹谋划。江苏省水利厅有关人士介绍,对国家级改革试点县,今年,江苏省从中央统筹资金中每个县安排50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省级试点县每个县安排30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其余涉农县(市、区)每个县安排110万元补助资金。此外,2014年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省级补助经费增加到5090万元,较上年增长27.3%,同时省财政还专门新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管护资金2380万元,用于对各地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进行奖补。

在各试点县,也将明确工程产权作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明确已建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归属权。如洪泽县对全县小沟及以上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清查,整理筛选,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档发证,明确产权。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