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陈刚
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江苏省农民用水协会共组建755个,帮助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发挥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农民用水协会在地域上呈现不平衡,在运行效果上参差不齐,进一步发展面临经费难以落实和农户参与意识不强两大问题。
——优势作用突出 发展参差不齐
记者从江苏省水利厅获悉,目前全省农民用水协会共组建755个,参与农户143万户,管理灌溉面积949万亩。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的协会共397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223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174个。江苏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协会中运行状况良好的189个,一般的314个,运行较差的252个。
农民用水协会在地域上呈现出不平衡。苏南地区由于经济较发达,镇村在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方面承担义务较多,且因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缺乏组建用水协会的积极性,所以成立农民用水协会较少;苏中、苏北地区经政府引导,农民用水协会有一定发展,但总体运行状况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
据响水县水务局副局长朱良兵介绍,响水县有10多个用水协会,其中三新河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全县运行最好的,而其他不少协会运行情况一般。朱良兵认为,协会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配套的东西要有,比如防渗渠等配套,需要政府先做好配套投入,但很多地方配套还不健全。
“协会发展由小到大,参与农户由刚开始的510户发展到1617户,灌溉能力由1800亩发展到4200亩,装机容量由250千瓦增加到现在的310千瓦,工程完好率达98%以上。”响水县三新河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人顾启标说。去年,当地用水量由这家协会成立前的每亩平均750立方米减少到每亩550立方米,年总节水量84万方。
——降本增效规范管理 经济社会效益双赢
部分基层用水协会负责人和水利工作者认为,用水协会的成立,确立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主体作用,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一是创新管水体制,降低生产成本。顾启标说,由于协会调配水能力增强,水田插秧时间由过去的15天,减少到现在的7天;轮灌周期也相应缩短,提高了灌溉保障能力,节约了灌溉用工,降低了灌溉成本。协会成立后,由10名专业管水员统一管水,每年减少灌溉成本6万余元。同时,每亩节省一名劳力,协会所辖的5个行政村,每年可转移劳动力800名,年增收1000余万元。
二是规范用水管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记者了解到,通过农民用水协会统一灌溉用水管理,及时调整水量分配,统一安排上下游用水时间,改变了过去一些灌区用水无序、一盘散沙的情况,解决了跨村跨组的供水矛盾。三新河灌区农民用水协会在灌溉时本着“统筹兼顾、先远后近、先高后低”的原则,控制灌水深度,实行用水调配和专业人员负责管水制度,提高水的利用率,保证了农用时灌溉需要。
三是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缺位”问题。“以前我们这有过农户毁渠放水,造成渠堤毁坏的事。”顾启标说,三新河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成立多年来,灌溉工程完好率达98%以上,运转正常。高邮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面广量大,运行管护质态不高,无人管、无钱管、无法管,工程存在被损、被盗、被破坏的现象,通过农民用水协会的管护,实现工程农民管、农民用、农民受益。
四是提高节水意识,减轻农民负担。江苏多地推行“输水到户、收费到户、水价公开、灌溉面积和实用水量公开、账目公开”的“两到户、三公开”等制度,水价由用水户代表大会确定。朱良兵说,用水协会实行“一张票据”收费,统一用水计量和水费收取标准,避免了过去水费收取层次多、搭车、代收、克扣等收缴不规范现象,使农民用上“明白水”、交上“放心钱”。
五是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赢。三新河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成立前“遇旱不能灌,遇涝不能排,十年九旱,几乎属望天收。灌区的节水改造,不仅改变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减少了供用水矛盾,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加强指导建章立制 两大难点仍待破解
江苏省水利厅农水处处长蔡勇介绍,为确保供水管理协会能够良好规范运作,江苏各级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协会的建章立制工作,帮助协会制定《协会章程》以及其它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部分地方还专门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协会推进工作的指导,使协会推广工作有组织和技术保障。基层水利部门还组织人员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向用水户宣传供水协会的有关政策,营造了良好氛围。
“水务部门不引导不参与,很难运作好,我们一直全程关注并逐步放手,加强自治能力。农村情况比较复杂,不规范引导,时间长了就要出问题。”朱良兵说。
江苏省农民用水协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经费难以落实。农民用水协会是非营利性的群众性组织,没有经济利益,这样的组织目前在广大农村很难可持续发展,农民用水协会通过项目扶持已完成了基本框架构建,但缺少盈利手段,缺乏生命和活力。政府部门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对农民用水协会提供资金支持十分必要。
二是农户参与意识仍有待加强。长期以来,都是政府管水,农民用水,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农民用水协会独立承担灌溉管理的职责还没有足够的认识,个别行政部门还不肯下放管水权力,农民群众对政府的依赖思想还比较重,从而对农民用水协会的进一步推广带来一定困难。
江苏省水利部门表示,今后将重点理顺行业部门、基层政府、农民用水协会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培训提高用水协会参与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引导农民用水协会直接参与灌溉管理和自主制定水价,让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实惠;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农民用水协会的正常运转,保证进行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